以“三统一”方针为指导进一步做好地方人大工作
江苏省江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吴崇翟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论断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性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地方人大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开展工作中,必须深刻理解“三统一”的科学内涵,找准工作定位,将“三统一”方针全面贯穿于人大的工作实践中。
一、正确理解和把握“三统一”方针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和阐述了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的思想,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核心。无论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是通过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实现的。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事实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正确方向,才能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才能按照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把全国各民族、各阶层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领导、组织、支持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
(二)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鲜明特征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和根本利益。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治优势,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应有之意。我国作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执政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各项事业,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这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当家作主的权利,党的领导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三)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它将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保证了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了各项事业始终遵循其固有规律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有序运转。
二、以“三统一”方针为指导,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
回顾近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也必须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人大工作的重要原则和根本方向。对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来说,我认为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要以更加自觉的态度,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正确领导。在思想上,要进一步强化核心意识,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方法上,要始终坚持在开展重点工作、组织重要活动时,在行使职权遇到重大问题时,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在工作上,要切实贯彻党委意图,无论是监督工作、决定重大事项,还是人事任免,都要做到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委的决策和主张通过人大法定程序变成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
(二)要以更加积极的作为,强化人大监督,认真履行常委会的法定职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着眼于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立足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牢固树立“监督不力就是失职”的观念,依法行使监督权,将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相结合、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程序性监督为实质性监督,变结果监督为结果和过程相统一的监督,依法对“一府两院”开展监督,使人大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富实效性。要不断拓宽监督领域,除对重大事项及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外,还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坚决纠正违法行政和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对所发现的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地方民主政治建设。
(三)要以更加有效的方式,反映民情民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通过改进人大审议方式、邀请代表列席会议、参与视察调研活动、邀请公民旁听人代会等方式,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与选民联系,更好地发挥人大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权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要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认真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四)要以更加解放的思想,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激发人大工作生机与活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人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创新思想观念,善于把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进程、新趋势,从中找准目标方位和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使人大工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道路相适应,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政治参与意识相适应。要不断创新制度机制,深入研究人大工作的规律与现状,研究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政治权利的新途径与新载体,不断健全完善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特点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要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在传承借鉴历届人大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要求,探索工作的新举措、拓宽履职的新领域、丰富活动的新形式,使人大工作更具有时代特色和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