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王胜俊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我们要在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实践中,全面落实好十七大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任务。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又好又快发展,不仅要重视解决思想观念问题,最根本的是要从法治上体现以人为本,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利,从法治上体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以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时还要从法治上体现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责任,从而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的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与责任体系。因此,要抓紧研究制定保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法律法规,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在可靠的法治基础上。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保证。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我国的市场体制还不完善,尤其是市场经济的诚信机制和依法管理的有效机制还未完全建立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任务还十分艰巨。在新的形势下,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需要进一步依法规范,市场意识、诚信意识需要法治的强化和塑造,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市场经济环节需要法治规范和引导,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法制化建设需要抓紧推进,经济违法犯罪需要依法打击和治理。要逐步形成良好的市场经济法律秩序,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更加注重依靠法治解决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利益关系,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依靠法治加强社会管理、打击各种犯罪,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依靠法律武器严密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当前,我国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法律法规日趋完备,人民民主权利的法治保障水平日益提高。但是,民主法制建设与人民民主不断扩大的客观要求还不相适应,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还有待逐步实现,人民群众的有序参与、有序表达还未形成相应完备的法律秩序,侵犯人民民主权利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制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只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法制建设的状况和立法、执法水平,直接关系和体现党的执政能力。依法治国,就是要从法律制度上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贯彻落实。党能不能正确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党越是重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就越能得到增强,党的执政地位就越能得到有力的保障。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那样,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切实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立法机关应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特别是要适应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着眼于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以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为重点,继续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立法,抓紧制定和完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法律,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安定的法律,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法律。立法质量和法律的社会效果都要受到实践的检验。要总结多年来的经验,更加注重立法质量。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增强法律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更好地发挥法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立法工作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要统筹立法的门类和数量,尽快形成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二)加强司法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司法工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全面加强各项政法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公平正义、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改革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保证国家法律的实施。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完善诉讼制度,健全公民权利救助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落实司法保障,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要把改革的着力点放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切实保障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问题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点解决好政治立场、法治意识和群众观念问题,确保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确保司法公正。
(三)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降低行政成本,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问题。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保持清正廉洁,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形成工作机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做到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内容、程序和工作制度。大力推进执法公开,提高政府、司法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加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度。改善和加强新闻舆论对执法机关的有效监督。加强和改善党委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明确内容,规范程序,改进方式,并加强对各种形式监督的协调整合,保障执法监督的有效进行。要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作为重点,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确保监督到位、有力、有效。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督体制改革,重点加强责任追究,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确保执法权力正确行使。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要突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遵守。大力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打牢法治思想基础。针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注重增强人们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也要注重增强法治意识和义务意识。要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善于运用新兴媒体尤其是互联网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要加强宣传部门、新闻媒体与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坚持党的领导,处理好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的关系。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削弱甚至否定党的领导的倾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治国的每个环节。要保证党在立法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和保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和保障执法部门依法严格公正执法,不干预执法机关正常的执法活动。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的关系,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宪法与法律,坚决防止和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要根据加快依法治国步伐的新形势,与时俱进,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创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充分发挥党委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能作用,确保立法质量,确保法律实施。
坚持从国情出发,处理好吸收我国法治经验与借鉴外国法治文明的关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坚持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使法制建设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建立健全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制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吸收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我国法制建设的宝贵经验,使我国法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外法制建设的有益经验和人类共同创造的法治文明成果,但决不照搬别国的法律制度和政治体制,确保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处理好法制建设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关系。我国的法制建设要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法治更好地促进和保护生产力的发展。既要适应形势的要求,增强紧迫感,加快进程,又要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尊重上层建筑必须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客观规律,循序渐进,恰当把握工作节奏,以取得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好效果。既要坚持立法的统一性、稳定性,也要根据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变动性,把修改法律与制定法律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使法律体系逐步趋于完善。
坚持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处理好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风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形成符合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规范,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局面。(作者:中央政法委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