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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建议要过好“三关”

陈康信

来源:   浏览字号: 2005年07月05日 00:00
  人大代表在人代会议上以及闭会期间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统称建议)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一府两院”的法定责任,也是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途径。督促、协助“一府两院”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代表建议的地位和作用如此重要,那么,什么样的建议才是好建议呢?从事代表工作两年来,笔者以为,一条建议必须过以下好“三关”,才能真正成为一条好建议。

  一、深入调研,言之有物,过好写作关
  近年来,人大代表建议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但质量方面却不尽人意,这里存在以下几个现象:一是由议案转为建议的数量多。代表对议案的本质及其要求不甚明了,对议案和建议的概念模糊不清,每年召开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有数量相当多的议案实际上是属于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经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后转为建议处理。这个现象从一个侧面说明代表轻视建议的作用、对如何提好建议是存在问题的。二是代表建议写作格式不规范。代表建议虽然不像议案一样严格,但也要说明建议理由,提出解决方案。实际上,有相当一部分建议是只提出问题和要求,而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或提出的办法过于简单,“一句话建议”也不鲜见,个别建议甚至存在未经调查研究、在人代会期间匆忙拼凑,内容空洞等问题。还有一部分建议则直接要求解决钱、物或帮助解决某个具体问题,“精品”建议少。
  有的代表建议不是一事一议,或一些建议的办理牵涉到几个部门,解决起来比较困难,因而出现了互相推诿、踢皮球的现象。“质量就是生命”,代表建议的高质量是加强和改进建议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从提高建议质量入手,规范代表建议的提出,才能保证代表更充分地行使职权,更有效地发挥作用。而提好代表建议,关键和主体在于人大代表素质。如何提高代表提建议的质量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创造条件,提供服务,确保代表知情知政。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举办法律培训班,印发学习资料和请连选连任的代表介绍履行职责的经验,增强代表意识和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水平;可以采取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政情通报会,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体察民情创造条件。
  二是早作准备,深入调研,确保代表建议言之有物。“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写出有一定质量的建议,每位人大代表要牢记选民的重托,认真行使代表可以提建议的职权。平时要注意关心国家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大事,密切关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所提建议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在日常生活中做“有心人”,注意观察和思考问题,做到所提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学习和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自觉依法办事,使所提建议于法有据,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做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做到所提建议具有一定的准确性。为此,在每年的人代会召开前,人大常委会应该安排代表深入选区,走访选民,了解本区域社情民意,为代表更好提出建议提供依据和做好准备。在代表小组活动时,可以安排代表对拟提出的建议意见进行讨论酝酿,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文字材料。这样,有了充足的时间保证,代表提出的建议就比较成熟,写作格式也符合要求,避免了代表在大会期间临时动议,匆忙写就的现象。

  二、规范操作,落实责任,过好交办关
  人代会后,及时将代表们所提的建议进行交办,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交办代表建议并不是开个会移交一下就完成了任务。一个规范、慎重的交办会是确保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重要一环,所以,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把好代表建议交办关。一是做到明白交办。在代表建议中,一些代表写作潦草,联名更是“龙飞凤舞”,既给承办单位辨认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也可能影响办理质量,如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因不知代表名字而不能及时与相关代表联系,或因地址不详所寄答复结果和征求意见函无法寄送到代表手中,造成代表对答复情况不知情。所以,每年人代会期间,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建议的登记、分类等交办前的前期准备工作,如我区今年将所有的建议打印好交办承办单位,避免了往年因代表书写潦草不便辩认现象,有利于承办单位“明白”办理。
  二是开好两个交办会。人代会期间收到的代表建议在闭会后,人大常委会先将代表建议整体交办政府,后督促政府及时召开交办会,由政府统一安排,分清职责,分管领导签批,将代表建议具体交给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办理。在整体交办与具体交办中,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政府的沟通与协调,统一认识,步调一致。要明确承办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负责人,并做到有指定领导分管、有指定机构负责、有指定人员经办,层层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为切实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建议办理的责任,应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一把手参加交办会,并在交办单上签字。不能参加的要书面说明理由。同时,要明确办理时限,即按法律规定在交办会之后3个月内办理完毕。对重点建议,要进一步明确办理步骤,如要求承办单位在一定时限内拿出初步办理意见,并送政府分管领导审阅把关。在交办任务的同时,还应该落实责任追究制,把“丑话说在前头”,从而确保交办过程的完整性。

  三、跟踪问效,依法督办,过好落实关
  切实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使代表建议真正落到实处,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也是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及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所以,人大常委会对承办单位的承办过程,必须自始至终跟踪监督。一是转变观念,及时掌握办理进度。为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人大常委会要改变交办会后三个月后就开总结汇报会的做法,如我区人大常委会在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推出了召开代表建议办理中期进度汇报会这一新举措。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一段时间后,常委会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听取区政府通报代表建议办理整体进展情况、有关承办部门介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法、代表现场评议建议办理工作、人大和政府领导对办理代表建议及时、落实到位的承办部门给予表扬,对办理措施不得力、代表不满意的承办部门提出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通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期汇报,加强了代表与承办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推动了整体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区别情况,重点督办。代表每年提的建议很多,涉及面很广,但总有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抓住并督促解决好这些问题,就抓住了办理工作的“牛鼻子”。人大常委会要从代表建议尤其是议案转为意见的建议中,筛选出若干件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议,或是代表多年来反复提出的建议,由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与政府办公室联合督办,形成督办工作的合力,务求办出成效,这是提高办理代表建议质量的一条重要方法。对于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要坚持“凡有条件解决的,抓紧解决;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说明理由,做好解释”的原则,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办理答复工作。
  三是代表参与,答复把关。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办理代表建议的全过程,是提高办理代表建议满意率的有效途径,人大常委会在督办过程中,要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密切与他们的联系,随时把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收集起来,反馈给具体承办单位;对难度较大或意见分歧较大的代表建议就把承办单位和提建议的代表约在一起,面对面地商谈,从而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理效率。在答复阶段,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代表满意、人大满意的标准慎收承办单位答复件。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代表碍于情面,即使对办理结果不满意,会违心地在代表建议办理征询意见表上签上满意,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在收到办理答复时,以“代表提的建议就是人大常委会提的建议”的负责态度,把好是否满意“第二关”,对敷衍塞责的答复坚决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四是交流总结,视察成果。各级人大常委会通常的做法是在代表建议办理结束后,要听取政府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从一些地方人大介绍的经验报道来看,将政府汇报整体情况、承办单位介绍先进经验和人大常委会实地视察办理成果结合起来不实为一种值得推广的好思路。如我区每年组织代表就有关建议办理成果进行视察活动,先察看建议落实情况,后听取承办单位汇报,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发现的新的做法、好的经验,及时宣传报道,大力推广出去。在代表建议办理时限结束后,安排区政府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全面汇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会后发出审议意见书,要求政府限期整改到位,在下一次人代会上,区政府要向全体代表汇报一年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在人大常委会一系列“组合拳”推动下,代表建议成了“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良方”,为人民群众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2005年7月4日
        中国人大网    2005年7月5日        责任编辑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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