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3月10日讯(记者徐阳) 今天,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我省代表团举行全团会和分组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取得的新进展,明确提出了新的一年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孙政才代表说,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内涵深刻、主题鲜明,是指导人大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自觉服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结合吉林实际,落实好这个报告,一要行使好立法权。把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首要任务,抓紧制定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加强社会领域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立法,加大法律法规清理工作力度。二要行使好监督权。围绕“五个更加注重”,加强对经济工作和民生问题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坚持从实际出发,注意合法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决定权行使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人大审议监督职能,提高人事任免工作质量。四要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人大机关建设,突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保证人大工作高效运转。
唐宪强代表说,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总体要求,贯穿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报告。我们要结合吉林实际,抓好落实。第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履行职责。坚持党的领导,努力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实现党委意图。第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工作实效。统筹协调经济立法和社会立法,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重点经济工作开展监督,推动中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第三,要坚持以人为本,密切关注民生。促进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普遍性、根本性问题,推动行政机关为改善民生提供更充分的行政支持和公共服务。第四,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完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密切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加强指导,协同工作,合力推进全局性工作。
洪虎代表建议,适当增加文化方面的立法和执法检查,使常委会工作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其它。
在立法工作上,研究新立法与已有法律相关条款修改一揽子立法的办法,研究颁布立法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提请人大审议和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立法议案的界限。
车秀兰代表说,报告篇幅过长、文字过多,建议更精炼。报告将修改选举法作为总结立法工作的单独一部分,在结构上不十分合适,建议修改。报告在总结工作中多处用了“继续”一词,在语义上不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而是对今后工作的部署,建议修改。
黄燕明代表说,要进一步加强对财政工作的监督。会议期间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存在报告内容不细致、审议时间不充分等问题,建议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审议质量。
祝业精代表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应总结推广地方各级人大的有益经验,加强对基层直选人大代表的工作指导。
岳德荣代表说,要经常性、多渠道、多方式地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其深入人心,增强全社会的人大意识。
咸顺女代表说,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及时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发挥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张文显代表建议,应对我国法律体系的概括和表述加强研究,我国法律体系的层次应修改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四个层次,充分考虑国际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位置。
金硕仁代表建议,制定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促进法,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制定陆地边境管理法,加强边境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制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促进多民族语言文字和文化繁荣。
关德伟代表说,要重视提高立法质量,解决法律法规之间有关条款相互抵触等问题。
宋尚龙代表建议,立法过程中要多征求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调动全社会参与立法的积极性。要加强统筹协调,保证通过的法律既符合实际又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