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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甘肃代表团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乔汉荣代表建议加强对检察干部的培训;在人员编制上考虑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增加民族语言翻译的编制;解决检察人员退休后保留津贴问题。....[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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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审议
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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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代表团组成
于洪志(女) 马少敏(女,回族) 马光明(回族) 马含岚(女,东乡族) 马晓琴(女,保安族) 王 义 王庆粉(女) 王玺玉 左宗国 冯健身 冯海荣(女) 毕红珍(女,回族) 乔汉荣 刘大江 刘伟平 刘基 江亦曼(女) 安国锋(裕固族) 许文海 许海 牟本理 苏广林(回族)苏岁佩(女)李宁平 李建华 杨志强 吴云天 张津梁 张绪胜 张景辉 新闻联络员
赵亚峰 邮箱:wle906fff@163.com 新大都饭店 68319988-11429 13439831847 代表团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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