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和加强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组织和保障工作

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日期: 2009-03-01浏览字号: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搞好全国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发挥代表的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准备在做好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组织和保障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些改进工作。主要包括:

    (一)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立法规则、立法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要听取代表的意见;审议重要的法律草案,可以印发有关代表征求意见;组织执法检查,可以邀请在当地的代表参加;到基层视察、调研,应当听取在当地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要坚持和完善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代表列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专门委员会的立法调研、执法调研等活动。

    (二)为全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要组织好全国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使代表掌握执行代表职务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专门知识。在每年的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邀请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代表通报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稳定的基本情况,审判、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将有关材料印发代表,并为在京代表、港澳代表举办报告会。在大会会议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应当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活动情况,寄送常委会公报、有关执法检查报告、听取的专题工作报告、法制讲座等资料;全国人大财经委应当向代表寄送经济形势分析的有关资料;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家统计局应当分别向代表寄送国务院公报,年度、季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资料。有关机关办事机构还要向代表寄送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相关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印发省级人大代表的资料,同时印发本选举单位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要认真落实保障代表知情权的各项具体措施。

    (三)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时间与经费

    要适当增加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中央预算,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按代表名额分配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用于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活动经费应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代表依法参加代表活动,其所在的单位和部门必须依法给予时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等各项保障。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国人大代表服务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在其办事机构内设立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承担全国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根据本选举单位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人数,确定一至数名工作人员,为代表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代表联络处的业务工作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指导,工作经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补助。要努力为代表提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吴邦国委员长指出,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要积极探索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方式方法,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这是一项重要而又长期的任务,需要以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态度和行动,认真加以完成。

  来源: 中国人大网
责任编辑: 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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