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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重庆市劳动保障事业基本情况

浏览字号:        日期: 2008-03-0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7年重庆市劳动保障事业基本情况

    

    

   一、2007年劳动保障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加快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007年大事喜事纷呈。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为重庆导航定向,重庆迎来直辖十周年,全市经济增长创直辖以来的新高。这些大事喜事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全市劳动保障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突出抓好改善民生工作,加快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重民生之本,进一步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

   去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7.51万人,完成年计划20万人的137.6指导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16.71万人,完成年计划14万人的119.4,“4050人员等困难对象就业再就业5.41万人,完成年计划4万人的135.312月底,全市结存下岗失业人员16.08万人,比2006年底减少2.21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8%,比全年控制目标低0.52个百分点。提前完成全年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实现了市政府承诺的当年新增就业人员多于新增下岗失业人员的目标,全市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一是深入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减免税收2.20亿元、减免行政事业收费等0.17亿元;112月,落实社会保险补贴2.19亿元,岗位补贴0.31亿元,培训补贴0.42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53%、36%、9;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18亿元,帮助2.3万人实现就业再就业,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61%、37%,并全面实施小额贷款“绿色通道”政策,解决既无担保又无抵押的下岗失业人员贷款难的问题。截止12月底,全市累计发放贷款额已突破10亿元,达11.01亿元,居全国百个重点联系城市首位。二是强化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强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先后组织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等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全面推进,城镇“零就业家庭”全部消除。全市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2.06万户,共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2.4万人,基本实现全市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存量的目标。开展低保与就业联动,去年开展低保与就业联动的区县已达20个,全市发放就业补贴0.2亿元,帮助9152人放弃低保实现就业再就业。全市已累计发放就业补贴0.37亿元,帮助1.6万人放弃低保实现就业再就业。四是做好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全市农业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41.7万人,完成年计划40万人的104%五是三峡库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111月,库区新增城镇就业人员7.11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23.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通过劳务对口合作分别向主城区和对口支援省市输出劳动力2.09万人、2.71万人,分别完成年计划的104.4%108.5%。库区城镇移民“零就业家庭”、农村移民“零转移就业家庭”全部消除。六是发展技能人才队伍,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取得突出成绩。举办了“2007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在市内外产生良好影响。推进细化企业职工职业资格等级试点工作,在长安集团公司等10家企业19个工种开展试点,颁发了相应的等级证和等级卡。强化职业培训,认真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培训和在岗农民工培训,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促进劳动者创业。去年,全市完成技能鉴定29.9万人次,颁证25.7万个,颁证人数比上年同期增长7.98%2007年我市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达到37万人,完成全年36万人任务目标的102.8%,其中高级工达到28.6万人,完成全年26万人任务目标的110%。全面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技工教育持续发展,全市技工学校招生4.3万人,其中农村学生3.15万人,库区学生1.72万人,分别占73.3%40%,毕业生就业率达98.3%

   ——固民生之基,改革创新推进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

   一是在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创新制度体制机制的专项方案。根据农民工的特点,积极推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第一,建立了“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保障水平适当、确保待遇发放”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于今年71日起施行,截至年底有11.56万名农民工参保,完成10万人全年目标任务的115.61%,征收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1800多万元。二,建立了“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于今年101日起施行,截至年底,已有3万农民工参保第三,探索建立“一个平台、两个标准、城乡统筹、自愿转移”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101日起5个区开展试点,截至12月底,参保人数为192.79万人,其中,城镇居民为42.72万人第四,实施“平安计划”,大力推进煤矿、建筑施工等高风险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研究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按工程项目参保、按工程总造价的0.3%征收工伤保险费的办法。目前,全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53万人。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办法的主要原则和思路已经市政府第43次办公会审议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确定渝北区于20081月、北碚区和巴南区于2008年底前加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研,初步形成了改革试点方案。

   二是全市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截至去年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17.49万人、281.63万人、196.5万人、180万人和115万人,均比上年有所增长。积极贯彻渝府发〔2006143号文件,到11月底,已有2.4万名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成效显著,111月,全市征收社会保险费136亿元,是上年同期征收额的140.17%。前几年收不抵支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逐步实现结余,今年当期结余再创新高,达到了1.75亿元,累计结余达2.03亿元,为下一步改革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全面加强全面完成今年国家审计署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开展2008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同时,对南岸区、经开区和原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共240户企业开展社会保险稽核,查出有关单位应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506.4万元;委托中介机构对89户用人单位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的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查出有关单位应补缴289.36万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内控制度,推进基金监管制度化建设。

   ——解民生之急,认真解决企业退休职工、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体生活问题

   一是扎实做好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到8月底,2007年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全部兑现到102.08万名退休人员手中。通过养老金调整,参保职工人数和基金收入同步增长,初步形成了良性循环机制。按照劳动保障部的统一部署,及时拟定了2008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并拟定了调整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待遇的方案,待市政府审定后实施。二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考虑今年物价上涨因素,及时制定了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由原来的每月580元、480元、440元提高到每月680元、560元、520元。三是轻物价上涨给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体生活带来的影响,今年3次对城镇低保家庭人员、领取生活费的大龄下岗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渝府发〔2005121号文件规定领取生活费补贴的人员等四类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员实施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

   ——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做好《劳动合同法》实施准备工作,把宣传贯彻这部法律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了对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用人单位干部和劳资人员的学习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向职工和群众广泛宣传法律条款,解读政策内涵,做好舆论引导。妥善处理了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的劳动关系问题,加强劳动合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设,推动指导建立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7.5%二是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对260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06年度工资总额进行了清算。进一步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签约率。按季度发布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三是依法、公正、高效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12月,全市共处理劳动争议2.2万件,创历史新高,涉及职工2.55万人,经济标的3.09亿元。其中,处理农民工争议案件0.8万件,涉及农民工1.5万人,经济标的1.94亿元,共计为农民工减免仲裁费用178.53万元。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管理,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基本解决历史工资拖欠问题。先后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劳动用工情况监督检查和针对“四小企业”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效规范了各类企业的用工行为,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12月,追讨被拖欠的劳动者工资2.07亿元。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全市累计收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11.43亿元。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提升劳动保障工作效能

   一是继续推进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全市已累计批复968个街道(乡镇)建立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有5000余人的工作队伍直接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国家给予资金支持的万州区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明年初向群众提供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二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稳步推进,渝中区、永川区、奉节县、合川区、南川区、巫山县劳动仲裁院已挂牌成立,江北区、巴南区、万盛区、綦江县即将挂牌,万州区、黔江区、梁平县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开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三级体制建设的调研,指导涪陵等24个区县将监察工作向街道(乡镇)延伸。三是加快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改进劳动保障公众信息网站,增强服务功能,及时更新信息,搭建与企业和群众互动的交流平台。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系统建设,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各项工作准备就绪,第一批社会保障卡于1212在渝中区成功发行。四是简政放权,市局将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劳动合同鉴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伤证核发等管辖权限下放给区县,进一步增强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的管理服务能力。五是继续开展“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切实抓好“作风建设年”活动,上下联动、互相促进,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抓住基层、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地加以整改。通过努力,妥善解决了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政策性提前退休人员“缺12的问题、无担保抵押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的小额贷款问题等。广泛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擦亮服务窗口,全市劳动保障系统面貌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六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业务工作与干部队伍建设两手抓,进一步加强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拟定了教育培训管理实施办法,先后举办了新任区县劳动保障局长、副局长培训班,劳动争议仲裁员、劳动保障监察员、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稽核人员培训班等,着力增强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为劳动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正确把握当前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坚定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任务十分艰巨。一是我市城乡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低保人员等困难群体就业难度大,三峡库区的就业矛盾尤为突出;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工作任务繁重,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培训就业任务艰巨。适应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需要的组织管理、政策资金、就业服务、职业培训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二是社会保险制度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新制度的推行和实施面临不少困难。事故高发的建筑施工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低。无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养老保险缺乏制度安排。渝府发〔2005121号文件所涉及的近8万名城镇集体企业老职工,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能按照渝府发〔2006143号文件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需要解决全市已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每年新增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险问题十分突出。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转移衔接机制需要建立健全。农村居民社会保障需要通过试点进行制度机制创新。三是《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施行任务繁重。劳动关系还存在很多不和谐的地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任务十分艰巨。

   200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的第一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的各项重点工作,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两节”、“两会”即将来临,做好这个时期的劳动保障工作十分关键。要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低收入家庭及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改善这部分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认真抓好各项“调标”工作,切实增加低收入劳动群体的收入。二是精心组织好“再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把专题活动同宣传《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结合起来,同促进就业困难对象和农民工就业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活动的实效性。三是全力确保《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实施起步良好。

   (二)全面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全面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程,在全市所有区县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二是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的扶持政策,力争出台《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三是提高城乡劳动者创业能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多形式帮助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抓好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工作。五是加快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服务效果。六是继续抓好库区就业再就业工作。落实好促进移民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继续保持库区城镇新增就业的强劲势头,多层次、多渠道解决库区就业问题。

   (三)加强制度建设,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加快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大力推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探索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养老保险转移衔接机制,制定出台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二是完善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大力推进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工作,抓好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评估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继续做好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六是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步伐。

   (四)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三是面改进和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继续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五是切实加强农民工维权工作。

   (五)加快培养技能人才,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重庆代表团供稿)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8-03-05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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