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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重庆卫生事业发展情况

浏览字号:        日期: 2008-03-06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07年是在重庆直辖十周年的新起点上,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全面实施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卫生系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

一、概况

2007年,重庆市有卫生机构6237,有病床床位73093,平均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2.14张。全市有卫生技术人员8.23万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人员3.05人。孕产妇死亡率为50.17/10,婴儿死亡率为8.89‰。

二、公共卫生防控和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公共卫生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加强了重大传染病的监测,全市建立不明原因肺炎监测网点375个,在6个区县启动高危人群禽流感病毒抗体水平监测。建成三峡库区血吸虫病监测预警和防制体系。全市已有25个区县完成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参公管理。出台了《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分预案》和8个专项预案,全市40个区县建立健全了卫生应急管理机构、专家库和应急处置队伍,卫生应急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疾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及时采取季节性疾病防控措施,有效防控霍乱、流感、红眼病、手足口病等急性传染病,及时处置多起狂犬病疫情,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儿童免疫规划工作进一步加强,“四苗”接种率达96.46%,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3.91%,“两脑”疫苗接种率达96.62%。

卫生监督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通过国家验收并获得好评,全市医疗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监督能力明显加强,大力推进餐饮业、农村食品、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完成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和推广卫生公示制等工作亮点,在全国范围率先制定了《重庆市餐饮业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规范》,对卫生部出台相关规范起到很好的参考作用。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低于去年。圆满完成全国春季糖酒商品会等300多次各类重大活动和接待任务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及时处置了开县雷击灾害、秀山爆炸事故、家乐福踩踏事件等多起突发事件,尽最大努力降低了死亡率和伤残率。圆满完成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的救灾防病工作,实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受到卫生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妇幼保健水平显著改善。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新生儿保险,全市补助孕产妇住院分娩764.5万元。切实抓好出生缺陷预防,建成筛查单位364个,开展筛查7.9万例。加大降消项目实施力度,救助贫困孕产妇6万人,发放救助经费1500万元。

三、城乡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城乡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市级卫生资源不断扩大,重医大附一院内科大楼、西南医院新门诊大楼、市中医院迁建一期工程等一批市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继建成,启动了市中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合并工作,市级卫生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展顺利,截至2007年底,全市有乡镇卫生院1088所、村卫生室10539个,确保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村有1所卫生室,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底进一步巩固;全市已有40个区县(自治县)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19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4所,社区卫生服务站365所,服务人口约700万,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卫生改革进一步深化,江北区等区县推行的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券制度,黔江区开展的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北碚区实施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卫生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筹集资金1000万元,开展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保障工程;利用国债资金、市级专项资金7335万元,为1000多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基本医疗设备7177台件,为3000个村卫生室装备了基本设备,使库区乡镇卫生院业务所需设备基本配齐。新增初保达标区县6个。

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及12个配套文件。投入3000万元,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0所,基本完成165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医疗设备配置。积极推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券制度,逐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65.4万份,开展健康教育39.2 万人次。渝中区、沙坪坝区社区卫生综合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医疗卫生监管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

医院管理年活动成效显著。加强了医疗行为规范、规章制度落实、医务人员责任心教育和医院质量考评,医院内涵建设得到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全市有5个单位、10名医务人员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医院财务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加强了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和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管理,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促进医院科学发展的综合成效。全市医疗机构财务工作秩序明显改善,初步建立了市、区县、乡镇三级财务物价管理体系,大部分单位实现了节支增效、扭亏增盈,受到了卫生部高强书记、李熙组长和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医疗惠民济困活动取得新进展,新增市级惠民试点医院3个,在16家医院开展单病种收费限价试点,推出试点病种60个,医药费用平均降低10%。免费实施白内障手术1589例,免费治疗肺结核病人2.5万名。

五、卫生科研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市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开展了系列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培训农村卫生管理和技术人员1.6万名。设立社区教学培训基地20个,培训人员2868人,率先在西部地区对社区人才进行规范化(三年)培训。开展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242项。

医学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成功申报国家科技部、卫生部重点课题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55项,市科委资助课题200项,获各类科研项目经费7208万元。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启动了11个重点学科、3个重点研究室、1个研究中心的建设。重医大神经科学,三医大外科学、传染病学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获得各类中医药科研课题59项,资助经费638万元。全市部分临床诊疗技术和科技成果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行

2007年新增22个区县开展新农合,全市除渝中区以外的39个区县全部开展新农合工作,提前3年实现全覆盖。参合农民达1807万人,参合率为77%。全年筹集基金9.04亿元,共有1737万人次参合农民得到医药费用补偿,受益率为96.1%。建立了区县间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互联互补机制。在5个区县开展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初步建立了分层次、多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相关新闻线索(卫生部分)

 

一、社区卫生工作

2007投入经费3000万元,按照“突出建设重点,打造一批亮点”的原则,在主城九区、六大区域中心城市和经开区、高新区等17个区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构标准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志、统一装修、统一配置“三统一”的要求,改扩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所,社区卫生服务站30所,为165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置了常用医疗设备。

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和10个配套文件,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政策体系。在全市积极推行公共卫生服务券制度,落实了按社区服务人口人均7元的中央和市级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共计7728万元。其中,江北区作为全市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公共卫生服务券制度的区县,区内的常住城乡居民可持券到28所医院免费享受预防接种、儿童体检、孕期检查、产后探访4类公共卫生服务,预计全年有100万人次收益,所需的近百万费用全部由区财政买单。

市级安排2000万元试点经费,在渝中区、沙坪坝区深入开展了社区卫生综合改革试点。目前两个试点区县均成立了社区卫生管理中心,落实了机构和人员编制,沙坪坝区实行了社区卫生收支两条线管理,渝中区开展了双向转诊,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起“绿色通道”。

二、农村卫生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扩建和规范化建设截至2007年底,全市有乡镇卫生院1088所、村卫生室10539个,确保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村有1所卫生室,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底进一步巩固。启动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普及工程,为库区和部分贫困区县乡镇卫生院配齐半自动生化仪、X光机、B超机等“三大件”,明显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

2007年,通过在全市推行公共卫生服务券制度,逐步对农村儿童“七苗”预防接种、孕产妇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等提供免费服务。实施参合孕产妇补助改革,在新农合统筹基金中设立了孕产妇补助基金,对参合孕产妇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补助。全面推进农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制度,黔江、九龙坡等9个区县已实行药品集中询价采购,药品零售价格下降30%以上。建立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质量长效管理机制,探索引入ISO9001质量认证方法,巩固规范化卫生院创建成果。开展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探索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并取得初步成效。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我市自2003年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以来,2007年进入全面推进阶段,除渝中区外的39个区县全部开展了新农合工作,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0元,新农合筹资、管理和监督机制基本建立。全年参合农民1807万人,参合率为77%,筹集基金9.04亿元,有1737万人次参合农民得到医药费用补偿,受益率达到96.1%。

进一步加强了新农合制度建设,建立了定点医疗机构合同管理制度和区县间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通过邻近区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互认协议的形式,将对方参合农民在本地就医纳入本地新农合管理,确保外区县参合农民得到及时、有效补偿。实行额度预付制、药品最高限价、按病种限额付费和定额付费、门诊处方限量和限费等综合控费措施,有效控制了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在新农合民主监督、信息化建设、新农合与贫困医疗救助衔接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34个区县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黔江区、江津区、丰都县、石柱县建立了新农合住院病人回访制度;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互联互补的运行机制等等,保证了新农合基金安全、流向合理,提高了农村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效果。

四、财务管理年活动

针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形势严峻、财务管理普遍比较薄弱的情况,2007年,市卫生局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提高卫生经济管理水平”为主题的财务管理年活动。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区县乡镇卫生院会计委派制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模式,规范经济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探索建立财务管理长效机制;推行预算管理,创建节约医院,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完善价格管理制度,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多项措施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通过开展财务管理年活动,规范了卫生经济行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一方面进一步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另一方面推动了医院的科学发展。

五、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

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卫生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了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在九龙坡区、南岸区、江北区、南川区、永川区等5区开展试点,建立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标准、分层次统筹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新模式。

采访联系人:肖莉丽,联系电话:6770650913883531869

 (重庆代表团供稿)

  来源: 中国人大网 2008-03-05
责任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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