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们指出,司法公正是检察机关的不懈追求,充足的经费是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
司法公正是检察机关的不懈追求,充足的经费是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坦承“经费短缺”问题依然存在,引起代表热议。
现状:中西部、基层检察院成为经费“凹地”
“不能又让马儿跑,又让马儿不吃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代表一语道出了经费问题的实质。
检察机关经费困难,是人大一直关注的问题。历届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出建议,呼吁有关部门予以解决。近年来,中央财政对地方检察院,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检察院的转移支付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大大缓解了基层检察院的经费困难。
高检院也在努力探索完善检察经费保障机制。2005年,高检院联合财政部下发《关于制定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检察院制定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目前,经费保障标准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为实现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合理、有效保障提供了政策依据。
然而经费难题并没有因此“烟消云散”。今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还是坦承“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经费短缺”的现象依然存在。
在向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的代表介绍自治区检察工作时,列席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说,该区今年至少有10%的基层院没有落实这一标准,原因是很多经济欠发达地区没有配套资金。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代表提到,“一些基层检察院因‘两房建设’造成债务问题。”
“一些法院、检察院因为办案经费不足而向企业拉赞助。”来自湖南的周昌贡代表、刘爱平代表为此深感忧虑。重庆的谭栖伟代表呼吁,司法经费保障不足,特别是贫困地区基层司法机关的工作经费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就连来自台湾省的陈耀中代表都感慨,基层检察院存在经费不足而工作量不断增加的矛盾,要务实进行解决!
“检察经费,应该多向中西部和基层倾斜。”山西省省长孟学农代表对记者说。
担忧:检察经费问题,关乎司法公正
经费缺乏一方面造成了检察机关不能履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也影响了司法公正。
“按照现行的管理体制,司法机关人财物都依附于地方行政部门,要想不受干预是不可能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永良这样看待司法经费独立的重要性。
这一观点得到了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纪馨芳代表的赞同。“总去向政府要钱,在领导批示面前,怎么保持司法独立?”
迟夙生是连任代表,她一直关注检察经费保障问题。“检察经费由地方财政保障,容易导致检察机关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时畏首畏尾。”
查处行政机关职务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在迟夙生代表看来,在赖以运转的司法资源的配置上,检察机关都有求于当地政府,不难想像,要真正切实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何其难。
“政法机关吃‘杂粮’,严重危害司法公正,这恰恰是造成腐败的根源之一。”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代表直言,长期以来,相当多政法部门的经费是收支挂钩,司法机关有相当一部分精力是去抓钱。“这为许多司法不规范行为留下了机制上的诱因,也为不规范执法留下了让人‘同情’的借口。”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代表用数字说话,“由于公共财政对司法经费供给不足,罚没收入竟占了司法保障的33.5%!”敬大力指出了经费保障不足所产生的弊病,“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乱扣滥罚现象屡禁不止,成为司法腐败的一个表现。”
呼吁:中央财政全额直接拨付
“维护司法制度权威,完善司法经费保障体制,将各级司法保障经费全部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建立中央财政向地方司法机构全额拨款制度。”代表们呼吁。
“司法机关只有完全吃‘皇粮’,才能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出其应有的强大作用。”龚佳禾代表说。
检察经费由地方财政保障,导致经费保障地区差异过大,严重制约了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检察机关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据迟夙生代表分析,经费保障的地区差异,也是导致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匮乏的一个原因。她认为,检察经费应实行上级统一管理,由国家按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经费计划。
为此,敬大力代表专门提交了《关于改革和完善司法财政保障机制的建议》,呼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正常经费增长机制,逐步建立国家公共财政均等化统一保障的经费保障机制。廖仁斌、郭有明等代表也建议,司法经费应该纳入国家统筹,建立长效保障机制,而不是通过“专项”解决临时的困难。
这一设想与现实看来并不遥远。在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改革和完善司法、执法财政保障机制”被确定为今年的重要目标,在安排去年7239亿元财政超收收入时,“增加司法保障支出”赫然在列。这些都是可喜的信号。
财政部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更是将上述承诺落到实处:今年中央财政补助94.9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公检法司部门装备购置和执法办案。完善并落实“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司法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基层政法基础建设……
江西省委副秘书长魏旋君代表对此评价说,这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也为司法机关正常履行职责奠定了重要基础。她相信,随着经费保证机制的落实,司法公正也将越来越近。(宋识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