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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国:重点风险领域应强制投责任险

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 浏览字号:     日期: 2008-03-1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保监局局长任建国认为,针对火灾、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雇主和医疗责任等重点风险领域,在立法或修改现行法律中,应专设“必须投保责任保险”条款,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减轻政府压力,化解民事赔偿纠纷。  

    任建国代表说,“责任保险”是以市场化方式辅助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但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适应。2007年,全国责任险保费收入仅66.6亿元,占财产险业务比重只有3.3%,与16%的国际平均水平比有较大差距。  

    他说,我国责任保险规模小、覆盖面窄,单位和个人保险意识还不强。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引导和推动,大部分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责任保险意识。相关法律政策也不健全,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没有相关立法,现有法律法规执行力度不够,与责任保险相关的政策性文件效力有限。  

    从全球看,汽车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均出现于20世纪初。历经百年的发展,在法律强制、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下,责任险在不少市场经济国家已相当发达,被誉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  

    “在重点领域要通过立法手段推行强制责任保险。”任建国代表说,“应选择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公众利益、事故频发的行业,在法律法规中增加强制责任保险的内容及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建立实施责任保险制度,作为强化高风险行业和地区管理的手段,纳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之中。对辖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又未投保责任保险的,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 新华社 2008-03-14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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