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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丹:平稳实施《劳动合同法》

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 浏览字号:     日期: 2008-03-1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作为广东省工商联会长,陈丹代表曾多次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一方面宣传《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听取企业、法律工作者、劳动部门的意见和看法。

  他介绍,大家一致拥护国家规范劳动合同制度。然而有些企业对《劳动合同法》还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未能站在国家产业发展的高度和从劳动力供求关系角度考虑问题。

  为了保证《劳动合同法》的平稳实施,陈丹建议:

  1.完善教育引导机制,教育劳资双方共同遵章守法,政府要加大普法的力度。

  引导企业全面、准确应用法律,引导企业及时调整、转型,从过去的低劳动成本为基本竞争手段的发展,转变为以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为基本竞争手段的发展模式;引导企业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引导企业规范招聘流程,合理合法地确定劳动期限,保证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终止等流程的规范。

  2.加快《劳动合同法》法律体系的建立。

  国家应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尽快出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对各方争议的焦点问题予以明确。同时,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的转移、接手制度,加快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

  3.坚持公平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

  在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建议执法部门对存在争议的问题灵活把握,做到执法尺度公平、公正、不偏颇。同时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避免出现过激行为。

  4.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劳动合同法》不可能就劳动合同的所有细节作出前瞻性规定。因此,强化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加大单位、组织与工会工作的协调沟通,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并运用行业约束机制,及时发现纠正行业内用工不规范的行为,则显得尤为重要。(宋识径)

  来源: 检察日报 2008-03-13
责任编辑: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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