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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晋:影视吸烟镜头应设限 超限作品不得评奖

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 浏览字号:     日期: 2008-03-1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季明)针对当前影视作品中吸烟镜头过多的状况,全国人大代表、北大临床肿瘤学院副院长顾晋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对“有烟镜头”的长度和频率设定限制,“超限作品”取消其参与各项评奖资格。

  顾晋代表说,眼下热播的影视作品中除武侠片外,大多都有吸烟镜头:警匪片中的公安局长、刑侦队长大多以“嗜烟者”形象出现,有些电视剧中的主人公甚至“烟不离手”。

  “这些影视作品对青少年的影响非常大,大量吸烟镜头即使不会直接诱导他们吸烟,也会让他们对吸烟这种不良嗜好不加排斥,从而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顾晋说。

  顾晋代表建议,在影视作品严格控制吸烟镜头势在必行。国家有关部门应对影视作品中吸烟镜头做出明确规定,并进行有效分类分级管理,应在“有烟镜头”的频率和长度上有严格限制。各级审查机构对滥用吸烟形象的影视作品,应责令修改后播映;对吸烟镜头超限的影视作品,应取消其参与各种评奖的资格。

  “此外,有关影视作品的海报、片花宣传中应严格限制吸烟形象;在影视作品的宣传片中加播控烟的公益宣传广告;鼓励编剧、导演、演员不以吸烟作为塑造人物的手段。”顾晋代表说。

  来源: 新华网 2008年03月13日
责任编辑: 温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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