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至11日,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团团长卢展工、副团长黄小晶、鲍绍坤、陈少勇、刘德章、庄先、张家坤、贾锡太、林强参加审议。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到会听取代表审议意见。
鲍绍坤、戴仲川、范方平、刘道崎、施作霖、高晓明、陈家东、许金和、李明蓉、陈秀榕、李欲晞、刘赐贵、谢华安、黄海辉、庄先、陈斯喜、张国胜、章联生等代表在审议中先后发言。大家一致认为,“两高”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很有新意。回顾过去五年工作,用事实说话,用数字说话,全面客观。谋划未来工作,紧扣大局,措施有力,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报告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对当前工作有很重要的意义。
代表们表示,过去的五年,在党的领导下,各级法院、检察院认真接受人大监督,主动适应新时期的司法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推进改革,提高队伍素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司法保障,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代表们还就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继续修订完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造就高素质的法官和检察官队伍;根据不同区域实际情况优化配置法官、检察官;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执行联动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意见。(记者 兰锋)
来源: 福建日报 2008-03-12
责任编辑: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