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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苏平:惩戒失信行为强化市场监管

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 浏览字号:     日期: 2008-03-12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建设现代市场经济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胡苏平代表建议,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胡苏平代表说,社会上制假售假、偷税漏税、合同违约、拖欠债务等失信行为仍然大量存在。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要加快建立失信惩戒机制,把各种与信用相关的社会力量和制度有机结合起来,靠法治和德治的、自律与他律的合力,使诚实守信者受到激励,违约失信者受到惩戒。

    在政府监管方面,加强信用信息记录、信用等级评价等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对市场主体区别政策,分类监管。如对守信企业在办理年检、资质认定、银行贷款、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便利,对失信企业则要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在社会监督方面,及时公开信用信息,披露失信行为,把交易双方的失信行为扩大为失信方与全社会的矛盾,让失信者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使失信者付出惨痛代价。在企业自律方面,要建立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完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的社会信用度。

    山西日报记者 刘宇

    山西日报北京3月11日电

  来源: 山西日报2008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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