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等福建代表团代表日前向大会提交建议: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赵静等代表建议——
1.提高对建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的认识。2.做好培训教育和宣传引导工作。3.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国家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身的发展和主管部门的服务、监管有法可依。4.认真搞好扶持服务。妥善解决注册登记问题,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5.妥善解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的矛盾性问题。(黄世宏)
来源: 福建日报 2008-03-10
责任编辑: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