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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泽民:应对“农”字号企业减负

陈 茁

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 浏览字号:     日期: 2008-03-1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农产品加工企业对于提升农业竞争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普遍面临着税负过重的问题,希望国家能对‘农’字号企业减负。”全国人大代表、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泽民说。

  陈泽民认为,尽快完善我国农产品加工税收政策,培育壮大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对大力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针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税负过重的问题,陈泽民建议:一是在保持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不变的基础上,通过提高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进项税率的方式改善这些企业的税负情况。二是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范围进一步扩大,规定符合一定条件,如既使用农产品初加工产品为原料,也使用初级农产品为原料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也可以与农产品初加工企业一样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来源: 河南日报2008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 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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