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列力汗·马米汗: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相关立法
中国人大网讯 12月26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审议时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立法工作。
达列力汗·马米汗委员说,关于知识产权审判情况的工作报告很全面,内容很丰富,应该说最高人民法院及各级法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对这个报告表示赞成。他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不统一、管理体制分散,又缺乏权威的高效管理体制。当前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实行双轨制,既是行政保护又是司法保护。就行政保护而言,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分散在各个部门,多部门不统一,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合力。因此,建议经过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管理体制也进一步完善,要加以研究。
二是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管辖制度。根据当前相关规定,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基层法院才能管辖一审普通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但是对民事案件要求更高、法律认定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所有的基层法院都可以管辖。这种管辖制度不利于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因此建议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体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相关立法工作。比如当前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密切相关的商业秘密保护,尚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条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建议将商业秘密保护法列入立法议程,尽快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发布以后,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很大变化,这部法律也需要进一步修改。
四是完善推进“三合一”的审判制度机制,建议在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试点中,要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调机制,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建立法院、行政、公安、检察机关较为完善的信息交流和案件移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