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伟建议对拟列入立法规划、计划的修法项目事先组织评估
中国人大网讯 2011年6月30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立法后评估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刘振伟委员审议时说,立法后评估的做法很好,是创新,对提高立法质量和增强法律实施效果都有很大的帮助。
刘振伟委员就如何将立法后评估机制化谈两点建议:
第一,立法后评估可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
第二,对拟列入立法规划、计划的修法项目,事先组织评估。如果有一个质量较高的评估报告,就可大大提高立法效率。另外,评估结论要运用好,形成共识的,要推动转化。
编 辑: 沈娟
责 编: 杨胜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