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的三重维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重要部署,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2021年10月,党中央召开了首次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制度建设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要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与现实的契合,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逻辑,实现人民民主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1“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 2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个维度不断创新和发展,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原则、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价值、行使国家机关法定职权的政治职能等民主理念,转化为更完善更具体更有效的民主程序和形式,进而体现制度优势,提高治理效能。
一、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并将党领导人大的政治原则以制度和程序固定下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3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从政党与政权关系的视角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首先要加强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建设,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彰显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显著优势。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历史发展的必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民主革命和人民民主政权建设中,创立的符合中国国情,有利于实现人民民主、国家治理和政治稳定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民主政权的建设,历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制度、解放区代表会议制度的探索,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治协商会议的过渡,最终领导人民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恢复和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4
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和执政,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其主要实践途径和制度载体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的成就,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代表一部分人、一部分团体和地区的局部利益,强调实现整个国家和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党的领导有利于协调利益冲突,能够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领导人大,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切实防止出现群龙无首、一盘散沙的现象。”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避免了代表不同利益的党派群体之间的斗争和权力相互牵制,有利于政局稳定和人民团结,有利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二)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重要实现途径和制度载体。6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实现社会主义建设目标的根本政治保障。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凝聚起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强大合力,其政策主张通过人大的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各级党委通过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三)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
第一,完善党领导人大的工作方式。党对人大实施领导,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党中央、地方党委对人大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或者批示。如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成为一项制度性安排。对于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均向党中央及时请示报告,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党中央、地方党委在人大设立党组,对人大工作进行领导。凡是拟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讨论的事项, 事前都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讨论通过。人大的各党组(分党组)坚持和加强对人大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二,完善党领导人大的工作机制。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建立健全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领导同级人大和人大党组的工作机制,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党组织建设不断创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设立专门委员会分党组,全面加强全国人大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完善人大代表联系、履职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内容与形式统一的制度载体,是符合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涵盖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7从人大与人民关系的维度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要加强人大与人民的关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发挥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制度优势,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
(一)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价值目标
中国共产党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不断探索和实践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权组织形式,最终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民主的本意是“人民的统治”。长期以来由于对“谁是人民”、“如何统治”这两个问题的不同理解,中外历史上产生不同的民主理论和民主实践模式。西式选举民主,实质是人民有选择统治代理人的有限自由,没有统治的权力和自由,不能实现多数人的统治。中国共产党强调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实行人民当家作主为价值目标,有利于人民民主的实现,体现了制度价值的合理性。这一制度从根本上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理念,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制度形式,使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以法律制度化的形式得到确立。国家权力来自人民,人民有选举、监督和罢免公职人员的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的一种制度形式。由于人民人数众多,由人民共同和直接进行统治和管理的直接民主无法实行,需要选出人民的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要真实反映人民的意愿和诉求,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这就需要加强人大制度建设,选好人民代表,让他们代表好人民。
(二)以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来体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经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8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用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民主渠道,完善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参与实践。“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要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环节、执行环节、监督落实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有人民的参与。”9
人民代表大会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全链条全方位的保障。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过程中,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个环节贯通起来,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依法开展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各级人大在依法行使职权中,就人大立法、人事任免、代表选举、重大事项决策等,根据需要与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专家学者、人民群众开展协商,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设计,全方位贯彻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原则和要求,保证了人民既有民主选举的权利,也有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保证了人民既有在选举时投票的权利,也有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持续参与的权利。
(三)健全人大代表联系制度,实现人大代表联系的网络化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10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拓宽联系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11根据人大自身组织结构、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人大代表联系制度主要有三个层次,即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其它国家机关联系人大代表。
第一,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更好实现人大代表为人民的理念。人大代表要代表和反映人民的利益,就必须与人民保持密切联系,按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实行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是规范和推动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的制度保障。人大代表联系群众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宣传法律政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法律法规、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有关会议精神进行宣传,并了解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了解社情民意,围绕人大工作安排,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提出议案或建议、审议工作报告或参与有关活动做准备。三是通过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等,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或实际困难。例如甘肃、四川等地把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与抓好扶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效果明显。12此外,通过建立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丰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和途径,组织代表深入基层,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更好发挥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治理效能。
第二,健全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联系的机制。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人大常委会负责代表工作,因此,建立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是人大代表联系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目前的实践创新主要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代表,与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人大代表的制度,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人大专门委员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联络工作机制。此外,联系的途径方式、时间跨度、工作内容等得到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三,健全各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机制。这种联系机制使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人大代表能够及时向相关国家机关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使国家机关能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13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大出台了关于加强国家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系的意见或实施办法,“一府一委两院”积极探索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的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制度,建立与同级人大互通互联的网络联系平台,明确专门联络人大代表的机构或者人员等。
(四)完善人大代表选举、履职等制度建设,更好发挥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治理效能
第一,完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选好人民代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14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的首要环节,只有符合民意能够代表人民利益的人当选为人大代表,才能实现民主和社会发展。人大代表的选举是实现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前提。代表选举制度建设中,要通过程序和制度建设,使代表构成上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比例,使候选人确定规范化科学化,加强选民与候选人信息沟通和交流。
第二,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的制度建设,保障依法履职。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要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此,要建立代表履职能力培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代表进行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建立代表履职的工作内容体系,包括事件、频次、过程和结果等内容;建立代表履职考评机制,包括人大机构的管理绩效考评和选举单位对代表履职的评价;完善代表履职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履职场所设施、落实待遇保障、实行奖励等,调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同时,要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构建代表履职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专项服务系统,将传统的线下履职扩展为线上线下并行,畅通代表与群众沟通渠道,实现代表履职的大数据运作,提升履职绩效。
第三,健全代表建议提出和办理反馈机制,提升履职效能。人大代表享有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其建议是否能够畅通送达、有效落实、解决实际问题,是衡量代表权利含金量的重要指标。因此,要建立健全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反馈机制。一是人大要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要求的平台和处理反馈机制。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通过创建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代表联络站等代表联络平台,以及完善人大网站、门户网站、电子邮箱、微信平台等网络工作平台,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代表反映渠道,通过现场或网络的途径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和反馈问题的工作保障机制。二是要建立健全国家机关对代表意见建议督促处理反馈机制。例如,一些地方人大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求相关国家机关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答复和处理,并督办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代表建议的督办既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也是检验各级国家机关公仆意识强弱的重要标志。
三、健全人大工作的体制机制,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主要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15。人大是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要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人大作为工作机关,要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16。从政权机关工作职能的维度看,人大的制度建设要着眼完善相应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自身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职能,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一)加强人大立法、监督等工作制度建设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要坚持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17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人大加强依法治国的步伐,取得历史性、全局性变化。
完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体制机制建设,是人大的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具有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等职能,这些职能的发挥要通过法定程序和制度机制得以落实,为此,必须完善人大立法、监督等机制体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
(二)健全人大立法体制机制,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提供法治基础
科学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18人大要有效行使立法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善法良法常法;加强立法,对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中法律制度规定不足的领域重点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通过修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加强人大工作和组织建设,提高地方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强和改进地方治理的能力,推动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和完善。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是新时代人大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应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人大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党委领导,主要是党委审定立法规划计划、交付立法任务、研究决定重大立法问题。人大主导,主要是选题立项、组织协调、牵头起草、审议把关。政府依托,主要是调研论证、草案拟定、信息支持、制定配套措施。各方参与,主要是有关方面进行立法协商、群众通过人大代表提出立法意见建议、专家学者参与起草和论证等。要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立改废释纂,全面完善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
第二,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要不断健全相关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第三,进一步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完善立法体制。
(三)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制度,实现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19“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20国家权力结构体系中,人大是立法机关,政府是行政机关,监察委员会是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法院是司法机关。我国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不同于“三权分立”的权力制衡结构,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有监督权。坚持和完善人大监督体制,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权建设的要求。加强人大监督职能建设,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实行有效监督,是人大监督体制建设的重要目标。
完善和创新人大监督机制,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执法检查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为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逐步建立了对法律实施的检查监督制度。人大是执法检查主体,要避免与“一府一委两院”搞联合检查,防止检查主体和检查对象不分。检查要有重点,并且要深入基层,避免形式主义。要建立反馈机制,被检查机关要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改进的效果。二是要健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建立以来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当前需要完善相关程序。例如,工作报告应当提前交给审议的代表,报告人不仅要作报告,还要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并对审议意见进行修改。三是要健全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制度。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是人大对其他国家机关进行监督的重要内容,应该有专业委员会或专业人员的参与机制做保障。四是要完善询问和质询制度。
(四)健全重大事项决定制度,加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此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
健全人大重要事项决定制度,要完善党委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工作的领导制度、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年度报告制度、人大重大事项议案提出制度、人大工作机构对相关议题提前介入考察调查制度、其他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参与制度、重大事项审议制度,以及重大事项决定后的宣传、普及、落实跟踪制度。同时,要处理好人大决定权与人大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之间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新理念,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体现出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的鲜明特色,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制度自信和民主自信,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靳晓霞;南京师范大学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王永贵)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求是》2017年第21期,第16页。
[2]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中国人大》2021年第23期,第 9页。
[3]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中国人大》2021年第23期,第 13页。
[4]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中国人大》2021年第23期,第 9页。
[5]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求是,2019年第18期,第15页。
[6]程同顺:《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载《光明日报》2020年5月29日第13版。
[7]栗战书:《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载《中国人大》2021年第23期,第17页。
[8]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中国人大》2021年第23期,第 6-14页。
[9]栗战书:《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载《中国人大》2021年第23期,第17页。
[10]《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载《人民日报》2019年11月6日第1版。
[11]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中国人大》2021年第23期,第12页。
[12]李伯钧:《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人大代表工作的进展和启示》,载《光明日报》2018年11页23日第11版。
[13]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求是》2019年第18期,第10页。
[14]信春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载《中国人大》2021年第23期,第30页。
[15]栗战书:《在常委会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时的讲话》,载《中国人大》2021年第23期,第 21页。
[16]杨振武:《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 全面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载《中国人大》2021年第23期,第27页。
[18]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中国人大》2021年第23期,第 11页。
[17]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求是》 2019年第18期,第8页。]
[19]《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418页。
[20]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载《中国人大》2021年第23期,第12页。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