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工作委员会顺利完成2020年预算审查服务工作
概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的领导和指导下,预算工委按照预算法规定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要求,从2019年11月开始启动2020年预算审查服务工作,历经前期沟通、预先审查、初步审查、大会审查和批准四个阶段。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预算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开展2020年预算审查监督和应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落实系列活动,扎实做好代表大会审批2020年中央预算服务保障工作。
一、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201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贯彻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要部署,掌握方针政策,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做好预算审查具体工作。
二、预算工委召开预算审查专家座谈会
2019年12月30日,预算工委史耀斌主任主持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来自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光大集团研究院、国家信息中心的四位专家学者,对宏观经济、预算管理、财政货币政策、财税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2019年12月30日,预算工委组织召开预算审查专家座谈会
三、预算工委召开税收收入情况座谈会
2020年1月6日,预算工委史耀斌主任主持召开税收收入情况座谈会,听取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关于2019年税收收入完成和2020年税收收入安排情况的介绍。财经委侧重预算审查的部分委员参加会议。
2020年1月6日,预算工委组织召开税收收入情况座谈会
四、预算工委召开部门预算座谈会
2020年1月7日至8日,预算工委史耀斌主任先后主持召开四个座谈会,分别听取科技部、国家医保局、教育部关于部门预算情况和财政相关支出政策情况的介绍,听取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战略相关支出政策的介绍,财政部分别就相关领域支出政策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作了介绍。财经委侧重预算审查的部分委员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委派的组成人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会议。财政部、审计署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0年1月7日,预算工委听取科技部有关专项资金安排和部门预算情况的介绍。
2020年1月7日,预算工委听取国家医保局有关专项资金安排、医保基金管理和部门预算情况的介绍。
2020年1月8日,预算工委听取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战略相关支出政策和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介绍。
2020年1月8日,预算工委听取教育部有关专项资金安排和部门预算情况的介绍。
五、预算工委组织召开预算编制工作通报会
2020年1月9日上午和下午,预算工委组织召开预算编制工作通报会,财政部通报了2020年预算草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收支政策和2019年预算执行的预计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史耀斌主任、夏光副主任分别主持上午、下午的通报会。财经委部分组成人员、其他专委会委派的组成人员、部分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参加会议,并提出意见建议。
2020年1月9日,预算工委组织召开预算编制工作通报会。
六、预算工委召开2020年预算安排有关情况通报会
为做好2020年预算审查服务和相关准备工作,根据预算法规定和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拓展的指导意见要求,2020年1月1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史耀斌主任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财政部许宏才副部长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和2020年预算安排有关情况的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王东明副委员长出席会议。财经委主任委员徐绍史,副主任委员乌日图、郭庆平,财经委委员、预算工委副主任刘修文、朱明春参加会议。与会同志结合通报的情况,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2020年1月17日,预算工委组织召开2020年预算安排有关情况通报会。
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
5月2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国务院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计划报告和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根据大会统一安排,2020年5月23日下午和24日上午,各代表团(组)对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进行审议。预算工委派出工作人员到一些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建议。
链接: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八、财经委召开全体会议审议预算草案和报告,讨论通过预算审查结果报告
5月24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2020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通过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和《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并决定将这两份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
陈竺、王东明副委员长出席5月24日财经委审查2020年计划和预算全体会
徐绍史主任委员主持5月24日财经委全体会,对2020年计划、预算进行审查
链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依法开展2020年计划、预算审查工作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九、预算工委和财政部联合编写“政府预算解读”
经常委会领导同志批准,总结以往工作经验,预算工委与财政部联合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编写《政府预算解读》(2020)参阅资料,供代表审查预算时参考。《政府预算解读》围绕2020年国家账本、全力支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助力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更好履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等内容,对政府预算进行解析和导读。
十、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二次会议
5月26日,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耀斌向会议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国务院提出的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时批准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142889.2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限额145185.08亿元。
史耀斌副主任委员向会议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十一、大会批准2020年中央预算
2020年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闭幕会,大会表决通过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中央预算。
链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