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资委环保法修改调研座谈会在福州召开
近日,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来闽开展环保法修改调研,重点调研该法中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限期治理、公众环境权益、环境标准、环境监测、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协调和人民政府环境质量责任等条文的实施情况。
16日上午,工作组在福州召开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蒲海清,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黄小晶,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许健民,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洪华等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马潞生,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相关厅局领导参加了座谈会。
工作组指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环保法修改列入了立法工作计划。这次修改,是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起点上,重点解决当前环保法中一些条款与环境保护单项法律的有关条款不衔接、不适应新的管理要求等突出问题。工作组充分肯定了福建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并表示,将把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仔细梳理,共同把环保法修改好。(记者 郑昭)
编 辑: 王伟
责 编: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