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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资委全体会议暨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城乡座谈会在渝召开

来源: 《公民报》2011年第34期第1版  浏览字号: 2011年05月13日 09:40

  (记者 王君宏 文/图) 新形势下,人大如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做好“十二五”开局,推动生态城乡建设?5月9日,全国人大环资委在渝召开座谈会,与会人员就加强人大环境资源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汪光焘主持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曹伯纯通报了过去一年全国人大环资委工作和今年工作的要点。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蒲海清、张文台、王鸿举、罗清泉、黄献中、陈希明、汪纪戎、王庆喜出席会议。

  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向与会者介绍了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在会上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据介绍,近年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实施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能源类地方性法规项,共24项,其中包括《重庆市节约能源条例》、《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出台,为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环境资源保护、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法律保护,推动了依法行政,较好地引导地方积极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并走上法治轨道。

  汪光焘在讲话中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为促进经济增长,要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这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从事人大环境资源工作的同志,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按照吴邦国委员长的指示,完善适应转变发展方式,落实“十二五”规划关于绿色发展要求的环境资源立法和监督工作,推动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城乡,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来自河北、吉林、江苏、河南、湖北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的同志就如何做好人大环境资源工作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座谈会上,与会者一致表示,人大在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生态城乡建设方面,具有特殊的优势和责任,当前重要的问题是发挥好这些优势,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踏踏实实地做好立法工作,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生态建设在法治的轨道上健康进行;有的放矢地做好监督工作,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提高监督的实际成效;发挥人大调查研究的作用,精心设计选题,及时全面掌握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城乡工作动态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的具体办法途径,以人大之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还将实地考察重庆公租房建设、“五个重庆”建设以及长江三峡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编 辑: 王伟
责 编: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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