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内司委在长沙召开消防法实施情况座谈会
6月8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消防法实施和消防工作情况座谈会在长沙召开
大会主席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黄镇东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白景富主持下午的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姜兴长主持上午的会议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江在会上致辞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座谈会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刘力伟在会上介绍湖南省省情
与会人员
全体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本网6月8日讯 今天,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消防法实施和消防工作情况座谈会在长沙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黄镇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白景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姜兴长,省领导李江、谢勇、刘力伟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湖南、天津、山西、辽宁、上海、福建、山东、贵州、云南、甘肃等10个省市介绍了贯彻实施消防法、做好消防工作的情况和经验,对改进消防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为确保《消防法》的有效实施,我省“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配套法规规章。1999年,《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被审议通过。2008年,消防法作重大修改后,我省积极为修订实施办法做准备。今年5月,修订后的实施办法通过。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在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派出所执法、中介机构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创新突破,为全省消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黄镇东在讲话中指出,2008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消防法,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消防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是社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他希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决策,加大实施消防法的工作力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增强对火灾的预防和快速反应能力,鼓励和推动城乡建立专职兼职并存的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和志愿消防队伍;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提高消防监管执法水平。(陈柳 郑名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