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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华在青海开展工会法执法调研

来源: 青海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8月12日 20:39

  7月28日-8月2日,全国人大内司委组织工会法执法调研组,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华率领,来青海进行调研。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强卫,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晓,副省长张建民会见了调研组全体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汝琢陪同调研组进行了调研,副省长骆玉林向调研组汇报了我省贯彻实施工会法的情况。

  全国人大内司委调研组还听取了西宁市政府、省市两级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总工会的工作汇报,同省垣相关部门和单位、部分人大代表、企业职工代表、企业工会干部、企业负责人和法律专家进行了座谈,并赴海东地区、互助县等地深入调研,听取了汇报,调研组还实地察看了西宁供电公司、青海制药集团、青海一机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和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与企业负责人、职工代表、工会干部进行了座谈。

  汇报会上,刘振华副主任委员介绍了这次全国人大内司委开展工会法执法调研的有关情况。他说,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进行了执法检查,根据执法检查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确定了6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并组成调研组到部分省市进行跟踪检查,这几个问题也是今后进一步加强工会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重点。调研组详细询问了职工工资、劳动合同、工会调解、企业维权、劳务输出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刘振华副主任委员对我省的工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青海省各级政府对工会法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领导重视。省政府与省总工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妥善解决问题,使工会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及时化解矛盾,促进了劳动关系整体和谐稳定。三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推进集体合同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劳务派遣,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工会法贯彻实施,刘振华副主任委员提出了三点意见和希望:第一,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把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问题放在首要位置,加大工会法贯彻实施力度。要注重效率公平,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要密切联系实际,统筹兼顾职工、企业及其经营者等各方面利益,倡导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第二,要建立健全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沟通协调机制。职工问题不能等同于群体事件,应该用调解的办法妥善解决。要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包括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利益保障机制等,这些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第三,各级工会要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作用。要加强研究,创新思路,扩大宣传,加大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力度,使职工认识和体会到工会组织是他们利益诉求表达的重要渠道之一,增强职工自主入会的积极性。同时,要增强基层工会的维权能力,提高维权水平,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稳定和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使工会真正成为党政依靠、职工信赖、企业认可、工作规范、维权到位、作用明显的职工之家。

编 辑: 杨胜万
责 编: 杨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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