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培训在江苏举办
王晓映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培训班16日在江苏省举办,全国31个省、区、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培训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镇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苏宁等出席培训班。
柏苏宁介绍了江苏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监督、代表和机关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黄镇东在讲话中指出,内务司法委员会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联系“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承担着协助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立法和监督的重要职责。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推进,对人大内务司法方面的立法、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需要不断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
编 辑: 王伟
责 编: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