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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馼率检查组对宁夏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情况进行检查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浏览字号: 2013年09月23日 12:19

  法制网石嘴山市(宁夏)9月22日电 记者 申东 今天,全国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马馼率全国人大检查组对宁夏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复议室以及石嘴山市法制办进行了视察,与石嘴山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信访办、平罗县政府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

  基层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

  检查组一行先来到平罗县,平罗县是宁夏最早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5个市县区之一,在平罗县法制办,检查组了解到,该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信访局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等具体事务。平罗县还设立了行政复议接待室、案件审理室、调解室、档案室,有两名工作人员为专职行政复议人员,县财政每年预算行政复议经费4万元,从经费上保证了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运行。今年,平罗县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了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委员,常务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委员,从县直机关中遴选了9名具有一定法律素养、且多年从事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或工作人员以及长年从事法律服务的工作人员任委员的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受理、审查、决定行政复议案件。

  检查组在座谈中了解到,针对当前利益多元化、行政争议解决难度大的新情况,石嘴山市法制办工作人员坚持与当事人见面,认真听取申请人陈述,注重证据的收集;一些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案件进行实地调查,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对案件事实或适用法律争议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举行听证。近3年来,石嘴山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6件,经审理,决定维持的有141件,终止43件,当事人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有37件,没有出现因为不服行政复议结果而信访的情况。

  大量行政争议案件走信访渠道

  座谈会进行到自由发言时间,石嘴山市信访督办局局长李新民说,在接待来访群众时,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案件,工作人员都是积极引导、协助信访人进行行政复议。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信访人员宁愿上访,不走行政复议之路。他用了一组数据来说明这一问题,“今年前8个月,石嘴山市两级政府的信访案件542件,其中因行政行为引发的信访占25%,也就是135件,但是同期全市两级行政机关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只有8件。可见,很大一部分行政争议游离于法律救济途径之外,行政复议制度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李新民并非只扔了个重磅炸弹,他进一步解释说,究其原因,一是群众对行政复议法知之甚少,对行政复议机构缺乏信任。另一个原因是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太少,尤其是专职人员少,懂法律知识的就更少,无人能到基层一线取证,深入调查,使大量行政复议案件要么到了信访局,要么到了法院。

  建议建立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

  平罗县副县长魏冠中告诉记者,尽管平罗县在宁夏各县区法制办中,专职人员配备最多,但行政复议制度是政府对部门、上级政府对下级层级监督的有效手段,涉及到政府对社会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专业性、法律性都很强,要求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但平罗县法制办工作人员一半是二次学习法律专业出身,专业知识不强,尚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对一些法律理解不深,掌握不够,在一些法律、法规的适用上还存在偏差。

  石嘴山市法制办主任蔡爱东向检查组建议,《行政复议法》应规定建立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蔡爱东说,从社会环境的大背景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都明确了资格制度,从效果上看,实施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对内可提升行政复议人员素质,对外可以满足社会形势需求,树立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形象,使得行政复议人员的法律素养、专业水平与行政复议决定书具有的法律效力这一特征相匹配。

编 辑: 李杰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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