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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公正诉求

来源: 广东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3月12日 13:25

  郑鄂

  郑红

  艾学峰

  陈舒

  范冬萍

  昨日,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广东团代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如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如何加强专项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如何解决法院案多人少、办案压力大、待遇低的问题?代表们认为,应更加积极地回应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诉求,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国人大代表、省高院院长郑鄂: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

  全国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昨日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建议,最高法和最高检围绕中央部署的相关改革措施,应积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为改革“先行先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在进行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的改革试点时,应加强调研指导,完善总体方案,确保试点有序健康发展。

  郑鄂指出,在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等方面,至少涉及到地方人大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等6部现行法律,因此在确定试点单位的同时,要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明确授权,可以由“两高”予以司法解释,为改革出台配套的阶段性、区域性指导意见,确保先行先试取得实效。

  最高法确定我省深圳、佛山法院作为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珠海横琴、深圳前海是探索建立新的法院工作模式的试点法院。对此郑鄂表示,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解决审判权运行中的行政化问题,需在如何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进行人员分类管理、实施法官员额制,理顺审判权与审理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规范上下级法院审判监督关系等方面进行探索。

  最高法决定推动全国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的三大平台建设,建成信息管理中心,整合、挖掘各级法院的数据资源。郑鄂指出,从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情况来看,各地普遍存在着标准不一、多头建设、重复投入等问题,不利于未来四级法院网站实现无缝对接、后台大数据共享共建的目标。

  郑鄂建议加快全国法院信息化联网的步伐,由最高法向国家申请专项经费,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布网,各地按照规划要求,旧的改造升级,新的严格按标准执行,逐步实现全国法院统一的司法信息网络平台,确保大数据资源综合利用。

  全国人大代表、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

  进一步抓好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

  昨日,全国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指出,建议大力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积极鼓励各地试点,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科学配置检察职权,对行使权力进行全面监督,建议最高检研究出台提升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法制化水平的具体措施,促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郑红说,去年广东检察机关坚持有腐必查、有腐必惩,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3073人,其中厅级干部32人、县处级干部170人,查办村官299人,努力肃贪反渎扬正气。郑红还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专项工作,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他承诺,广东今年将进一步抓好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特别对关系百姓衣食住行的腐败犯罪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郑红建议,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广东检察机关大力推行阳光检务,将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依法可以公开的活动和事项,全面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今年还将进一步拓展公开的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执法结果等向社会公开,特别是探索实施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网上公开、落实完善检察文书说理制度,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郑红还建议,应进一步加强专项工作,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近年来,最高检紧紧抓住与群众生活紧密相连的问题,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一系列专项工作。比如,针对“舌尖上的安全”问题加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针对城镇化建设中引发的犯罪问题,部署开展打击涉农犯罪专项行动。从实践看,开展一些针对性强的专项工作,有利于及时解决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

  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说透法理

  “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根本在于构建一个有效增进社会互信、充分尊重诉求表达的信息交流机制。”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在审议两高报告时说,多数情况下,公众不可能有严格的法律思维,他们倾向于按照自己生活的常识、常理、常情来评判是非对错、公正与否。“这就要求我们不能将裁判结果仅仅视为是一件冷冰冰的法律逻辑思维的产物,还要综合考虑社会、伦理、文化等因素,能够学会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说透法理背后的事理和情理。”陈舒说。

  陈舒认为,司法工作既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法律工作,更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群众工作,如果没有人民群众对法律、法治的理解、遵守和参与,依法治国就难以推进。不顾群众感受的单纯在“法律上正确”的司法裁判,不仅无助于司法公信的树立,而且会严重伤害到社会公众的“司法感情”。

  陈舒建议,法官应培训必要的媒体素养,要善于同官方媒体和自媒体打交道,通过公开审判,让生动鲜活的执法办案实践向社会充分展现。司法部门要注意主动引导舆论,目前有的部门的信息公开还是偏重于展示性,缺乏互动性。因此,应当主动与媒介建立良性的沟通互动,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人民群众中有效传播并获得认同。

  陈舒还指出,最高法工作报告详细介绍了各行政部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以及带头执行积案的情况。这既提升了法院的司法权威,也彰显了政府部门的诚信度,有助于消解干群矛盾。而广东法院系统开展的诉前联调工作制度,利用和整合相关部门优势,增强了调解工作的效力,是法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社会提高自我修复能力的成功实践。

  全国人大代表、韶关市市长艾学峰:

  建议改革法官管理制度

  “随着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人民法院办案压力越来越大,部分法院案多人少、人员流失、法官断层等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全国人大代表、韶关市市长艾学峰对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提到的这段话感触颇深。他说,这段话准确反映了相当一部分基层法院的真实状况,建议改革法官管理制度,建立区别于一般公务员管理的,体现法官职业特点的选拔、晋升、薪酬、保障制度,增强法官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拓展法官职业化发展的空间。

  艾学峰说,法官数量受编制控制,难以大幅增加。就一些任务重的基层法院来说,吸收法官入职,要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两道关,职业门槛高,选人不易;法官就职后,工作量大、收入不高,职业吸引力弱化,留人也不易。特别是在一些基层法院,法官老化、断层的问题比较突出。

  “以韶关市为例,市中级法院总编制152人,其中有法官资格的只有70人,能在一线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更少。这些人去年审理各类案件1.4万件,工作压力很大。”艾学峰分析,我国经济社会转型,矛盾易发多发;新旧体制转轨,摩擦明显加剧;民主法治进步,群众维权意识增强,加之某些领域诉讼成本降低,都使案件数量持续增加。

  与韶关市中院相比,韶关县级法院的突出问题是年轻法官进不来、留不住,法官青黄不接。乳源、南雄等县市法院法官的平均年龄超过50岁。艾学峰指出,这种状况如果持续下去,将严重影响基层法院的正常运转和当地法官队伍的稳定,导致审判质量打折,妨碍司法水平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的提升,需要引起充分重视,并结合推进司法改革,加强顶层设计指导,统筹谋划,抓紧解决。

  对此,艾学峰还建议,应建立健全法官助理制度,适当充实法院人力,根据实际需要,为一线法官配备若干助理,通过专业化分工合作,更好发挥法官的作用,提高审判效率。同时,应结合推进省以下法院统管改革,有序调整法院工作人员结构,通过向外交流等形式,逐步降低不适应法院专业岗位要求的人员的比重,并注意从社会上吸收补充一批德才好的年轻人才进法院。同时,优化法院编制配置,体现向基层法院倾斜的取向。

  在改进法院的审判方式方面,艾学峰说,应大力提倡基层法院尽可能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以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对同类型案件的审理,可采取专门法官或专门合议庭集中审理的方式,这样既可以培养一批专家型法官,又可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全国人大代表、华师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范冬萍:

  加快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范冬萍在审议两高报告时建议,应当以更大的改革魄力,加快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范冬萍说,他们在调研中发现,法官流失特别是基层法官流失问题非常严重,已成为全国普遍存在的现象,一些法院案多人少、办案压力大,待遇低;流失人员往往是一些年轻、高学历的骨干人员,法官断层现象日趋严重。因此,如何解决司法人员管理体制的深层次问题,如何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如何建立有别于公务员的法官准入标准、法官专业序列、奖惩机制,为司法人员的分类管理提供法律依据,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司法改革急需解决的一个紧迫问题。

  范冬萍认为,目前存在的这些问题,可以说直接影响到法院能否更好地排除各种干扰、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影响到司法队伍的稳定和结构的优化,影响到司法能力的提升和司法公信力的提高。法律体系、顶层设计、实践探索这三方面是并行不悖的。因此,在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可以选择一些省市作为试点,大胆地“摸着石头过河”,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人员管理体制。

  最高法和最高检在深化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做了很多切实有效的改革。范冬萍说,这些改革措施,不仅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形式了解和理解两院的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民众对法院和检察院的神秘感和误解,让民众感受到司法的阳光。其实,司法公开是一个倒逼机制,能够迫使司法人员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司法水平,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司法公开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普法途径,是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传递法治正能量的重要途径。

  范冬萍建议,应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探索司法公开的多元化机制,公开更多有关民生的各类典型案件,使老百姓更容易理解,也更理性地看待每一个案件中的公平与正义。

编 辑: 靳临琳
责 编: 靳临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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