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广东人大网讯 (记者林洪演)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在发言时表示,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主线,体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主题鲜明、立意高远、重点突出、求真务实,对过去一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今后一年工作的主要安排思路清晰、措施可行,指导性、前瞻性都很强。
黄龙云: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着眼长效,为中国梦的实践作出了新的贡献。
黄龙云说,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着眼长效,为中国梦的实践作出了新的贡献,体现在“三个统一,一个突出”:着眼长远与关注当前的统一、服务大局与顺应社情民意的统一、继承与创新的统一,“一个突出”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支持、指导地方人大探索创新工作中成效突出。
黄龙云表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代表培训等工作上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对广东省信访条例的制定给予悉心指导,帮助广东将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法治轨道,以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解决社会突出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他还指出,结合广东华侨众多的省情,在如何让华侨积极参与到广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广东省人大邀请华侨列席省人大会议的率先探索给予积极帮助,推动华侨列席省人大会议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黄龙云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专题询问的深刻总结和阐述,做出理论和实践经验的重要归纳,给地方人大立法工作如何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提供了强大的正能量,为提高人大监督工作质量和实效,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发展起到重大的指导作用。报告提出,要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份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此,黄龙云表示,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社会关切问题多,人大对社会关切问题的回应如没有完善的法定机制,将造成工作的被动。他建议,全国人大应尽快以法定形式和程序明确人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明确人大如何启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黄龙云还表示,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差异比较大,地方立法将会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中长期发挥作用,地方立法的人才培养亟需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当前省域、较大市、经济特区具有的立法权,协商或要求教育部建立地方立法学科,多层次培养立法学人才,不仅在硕士生、博士生等高层次培养人才,还应在本科生层次适当增加与立法学相关的课程,使立法人才结构更系统化、科学化,为地方立法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