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青代表提出七点建议建设“美丽乡村”
“我来自基层,最大的期盼就是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到实处,打造美丽乡村!”,全国人大代表李爱青在接受采访时说。李爱表代表认为,美丽乡村建设应遵循四个原则,一是把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农民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坚持规划引领要高起点高标准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各项规划。三是坚持生态优先,突出乡村特色,注重文化传承,在建设模式上要防止“千村一面”。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双轮”驱动,使美丽乡村建设真正符合城乡发展趋势,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符合群众发展需求。
为此,李爱青代表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出七点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议成立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国家和地方都应建立美丽乡村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各级党政部门考核指标,并作为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中心村这个龙头工程建设。要科学确定中心村数量和人口规模,整体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着力打造一批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并于农村产业发展相衔接的新型农村社区。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可规划建设一个中心村。
三是狠抓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应大力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垃圾污水处理、安全饮水等工作。大力支持对农村环境整治设备的研发、推广、生产和配备,应仿造农机购置补贴制度,设立农村环境卫生设备购置补贴制度。
四是始终坚持兴业富民。建设美丽乡村产业是根基,富民是核心,否则村庄建得再美也会缺乏生机,甚至会成为新一轮空心村。必须把村庄建设、环境整治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就业增收结合起来,努力形成“村美人富”的良好局面。
五是加大多元投入力度。国家财政应加大对美丽乡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中心村规划建设和自然治理。
六是进一步探索完善土地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建设用地指标市场交易平台,允许建设用地指标有偿调剂使用,同时应建立在城市已安家的进城农民的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七是积极探索新型农村社区的管理创新。认真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模式,妥善解决农村“三留守”问题,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培育乡村文明新风,使美丽乡村建设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韩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