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督防企业间“大鱼欺小鱼”
张桂芳代表。
李林楷代表。
白天代表。
梁耀辉代表。
吴青代表。
黄细花代表。
梁凤仪代表。
雷晓凌代表。
9日上午,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广东团代表们,在驻地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们结合报告亮点,就如何坚持依法治国、做好人大监督、做好代表履职等作了发言。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是广东团代表们的共识,代表们还从制度设计层面,为解决发展中的难题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
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能动性
“赋予较大市完整的地方立法权。”张桂芳代表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现阶段需要进一步处理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与发挥地方立法能动性的关系。
张桂芳说,在实践中,有些法律在制订时,对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异和法律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实际情况考虑得不够充分;一些规定过于强调法制,忽视了地方立法的能动性。
对此,张桂芳建议,针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地方立法的能动性限制过于严格的情形,应适时修改相关法律。在处罚行为的种类和处罚幅度上,对地方立法预留一定的合理空间,允许地方在一定范围内先行先试,使地方立法能够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实施效果。
他还认为,要重新审视较大市法规报批制度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赋予较大市完整的地方立法权,使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能够更加有效地开展立法工作。张桂芳还建议,加强对全口径预算的审查和监督。
全国人大代表、揭阳市政协副主席李林楷:
对规范性文件加强主动审查
李林楷代表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5年的立法成绩突出、有目共睹,但对依法行政的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
李林楷认为,要遏制社会上冲动立法的倾向,要慎重、科学立法。他说,现在社会上有两种倾向是值得重视的,一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另一种就是冲动立法。社会上一出现热点问题,就要纳入到法律里面,“现在很多人说这个也要‘入刑’那个也要‘入刑’,好像只要一‘入刑’就可以判罪,以为最严酷的法律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可操作性。”
李林楷建议,在立法的起草、修改等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大一线代表的参与力度,认真研究和听取代表意见,并要求相关代表参与立法过程。另一方面要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拓宽立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保障立法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以良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
代表联系群众应立法完善
“建议全国人大各部门继续支持特区在立法方面先行先试。”白天代表介绍,深圳市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特区优势和两个立法权优势,共通过法规和有关法规问题的决定384项,平均每年立法17.4项,法规内容有三分之一是在国家没有先例的情况下制定的。同时,他也提到,地方立法机制里,包括经济特区在内,由于受事权制约,立法普遍受限。白天建议,国家若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暂时不便在全国范围内立法的话,可以要求经济特区作为试点,为国家立法提供试点。
白天说:“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消除部门利益,提高立法成效,避免出现有关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白天建议:“对于代表联络机构怎么设,专职委员比例如何提高,要在完善《代表法》和《组织法》上有所体现,或者发表指导性意见,为地方提供依据。”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奥威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梁耀辉:
提高报废汽车的回收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8条:高速公路应该标明行驶的速度。不过,梁耀辉代表发现,有些高速公路车道没有限速标识,但安装了摄像头,司机经过时经常被拍。
此外,梁耀辉了解到,一些车辆快到报废期限前,车主将车辆出售给没有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个别企业和个人再将这些车辆进行翻新,然后流入社会,极容易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这类车辆排放的尾气超标,严重污染空气。
梁耀辉说,目前,国家对报废汽车的回收没有一个统一的准则。比如说有的城市一台报废汽车的回收价是几万元,有的城市报废汽车回收价则按一吨几百元计算,导致车主将报废汽车卖掉。
为此,梁耀辉建议:加强对报废汽车的跟踪管理,使报废汽车纳入统一监控,并真正得到拆解循环利用。同时,国家可以提高报废汽车的回收价,使车主愿意将报废汽车回收,并对汽车报废拆解企业进行鼓励和政策扶持。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青:
在制度上对反腐作出规划
吴青代表认为,加强人大职能关键是要进行新的定位,找准新的重点、体现新的内容、推出新的举措。
吴青说,到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涵盖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法律已经制定,从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同时,她也认为,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除了人们的自觉行动外,还需要人大在执法检查和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等方面有新举措。
吴青提出,经济发展对人大监督提出了新要求。她注意到,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不少代表提出了投资领域、财税领域、金融领域的改革建议。她认为,人大代表对政府部门提出的这些改革要求,应该成为人大监督工作关注的新焦点。
吴青认为,民众提出的反腐新呼声对人大监督提出了新要求。她认为,对于民众的新呼声,人大需要尽快在制度上作出设想和规划。
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
环保立法怎么严厉都不为过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是全国人大立法中最为活跃、立法最多的领域,从1979年以来在我国制定的200多部法律中,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就占有20余部,占立法总数的十分之一。”黄细花代表举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例子:早在1987年颁布实施,已经过两次修订,在2009年又启动了第三次修改。
不过,她也从中发现了问题:尽管《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了20多年,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十分严峻。
“为什么国家这么重视大气染污防治工作,我们的空气质量还是如此尴尬呢?是不是对违法企业处罚太轻了呢?”在黄细花看来,如果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太轻,“违法排污企业根本不把环保法律法规放在眼里,环境保护立法怎么严厉都不为过!”
她建议全国人大在制定环保法律时,首先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同时,要开门立法,防止立法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法律化的现象,并在法律具体起草和修订过程中,确保出台和修订的法律具有可操作性,不留任何空子和模糊空间。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昭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梁凤仪:
很多中小企业被欠款“拖死”
“过去怕‘大鱼吃小鱼’,现在怕‘大鱼欺小鱼’。中小企业发展难啊!”谈到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以及被一些大企业欠款的情况,梁凤仪代表建议加强监督,“这种监督不仅是横向的,还要是纵向的、深入的,只有监督到位,才能助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中小企业融资真的很难。五年前我的企业转型升级做节能环保产业,可整整五年,我的这个新兴产业企业都没拿到银行一分钱贷款。”梁凤仪建议,要通过加强人大的监督,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我还建议可用金融创新的办法解决融资难问题,同时集中财力让产业与金融结合,激活中小企业的活力。”
梁凤仪比较关注的还有深化“纵向监督”的问题。“我举个例子,如今有50%的小企业服务着国有垄断大企业,但是很多大企业却欠着中小企业的钱,所以过去是怕‘大鱼吃小鱼’,现在怕‘大鱼欺小鱼’,这种拖欠把很多中小企业‘拖死’了,很多时候政府想扶持中小企业一把,可又被大企业“吃”回去了。在我看来,这就是因为法律监督没到位。”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教授雷晓凌:
提高食品从业者的安全意识
雷晓凌代表认为,一名人大代表一方面要自己学习充电,另一方面要多向其他代表学习。
此外,雷晓凌认为一名代表还要学会不断思考,找到问题的根源。她梳理自己前五年履职的建议,从最开始的重视食品中的重金属超标问题,到后来的整合食品安全职能机构,再到加强食品安全教育,雷晓凌发现,正是得益于思考的层层深入,建议的内容也由窄到宽,由表面到深入。
今年,雷晓凌对于食品安全有了更进一步的思考。她说,很多食品从业人员在生产中,并不清楚自己是否违规,要提高他们关于食品安全的认识、增加相关知识。“真正良心坏的人不多,更多街头摊贩是为了谋生不是害人。”雷晓凌认为,在食品安全执法时,对于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尤其是一些街头的摊贩、“走鬼”,需要逐步规范和引导,但也要人性化执法,要充分考虑到他们的生计。
另外,雷晓凌认为,很多人一说到食品安全就责难监管人员,很少想到自己的责任。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影响更深远长久,而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只有每个人都投身其中,将环境治理做得更好,食品安全才有保障。(尤乙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