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反腐应重防 不能等“养肥”了再查
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集体审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现场,反腐败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焦点。全国人大代表、青岛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建议,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应以防为主,建立惩处、遏制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人大代表金兰英则形象地说,反腐败不能等到养肥了再查。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表示,反腐败应以预防为主。(盛堃 摄)
全国人大代表、泰安市岱岳区金兰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金兰英接受大众网记者采访。(盛堃 摄)
3月10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集体审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现场,反腐败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焦点。全国人大代表、青岛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建议,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应以防为主,建立惩处、遏制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人大代表金兰英则形象地说,反腐败不能等到养肥了再查。
“我们都知道,检察机关有查办职务犯罪、追查财产贿赂、惩处渎职侵权等的特殊职权,反腐败是其中被提及最多的一项。”杨伟程说,虽然多年来,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反腐败不断取得成效,但仍有一些因素制约着反腐工作的开展。“例如我国检察机关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依据还不明确,在实践当中也存在‘重打轻防’的观念。”杨伟程说,预防和惩处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相互依存的职权,缺一不可。“重打轻防”的做法,虽然能够起到惩治的作用,但对国家和人民权益的损害,往往难以弥补。
全国人代表、山东泰安市岱岳区金兰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金兰英也表示,反腐败要注重预防。“现在揪出一个贪官,涉案金额动不动就几百万几千万,再高的还有过亿元,即使把人抓了,但这些钱也很难全部追回来,这太让人惋惜了。”金兰英形象地说,反腐败不能等到“养肥”了再查。她建议,应加大对反腐败的预防工作,尤其是一些重大项目,更应提前介入,做好职务犯罪、行贿受贿的的预防和监督。
“不仅如此,还要深入研究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形成规律,有针对性的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建立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杨伟程说,要加大对反腐败的源头治理。同时,他还建议检察机关应与纪检等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系统预防、部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的合力。(尹海洋 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