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热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执法为民更加深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资料图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全林。资料图。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燕萍。资料图。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全。资料图。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索丽生。资料图。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经理刘绍勇。资料图。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江善明。资料图。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主任吴启迪。正义网记者郑赫南/摄。
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华。正义网记者徐盈雁/摄。
正义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郑赫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自身权益的关切和期盼。” 3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代表表示,2010年两院依法及时处理了有关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加大了对涉法涉诉信访的办理力度,完善了便民利民措施,加强了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在这些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乔晓阳代表的观点具有代表性,在今天的采访中,代表们均表示,检察机关在工作中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更深入地践行了执法为民理念,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拓展服务平台:“体现检察机关的人民性”
“落实好执法为民的理念,也就走好了群众路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全林代表告诉记者,检察机关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护民的措施,拓宽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便是走群众路线的直接体现。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陈燕萍代表注意到高检院工作报告中有关服务群众的内容:加强接待窗口建设,推行民生服务热线和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推行“一站式”受理接待中心和网上查询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深入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推广“融入群众、公正执法、情理兼容、促进和谐”的张章宝工作模式。推进检力下沉,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在乡镇、社区探索建立派出检察室,开展巡回检察,就地受理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
“对此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和张章宝有相似的感受。”陈燕萍说,张章宝工作模式和陈燕萍工作法的相似之处在于“人民性”,“法院、检察院,前面都冠有‘人民’二字,所以检察官和法官在办案的同时,必须承担起向当事人释理说法、化解矛盾的责任。”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全代表对12309举报电话深表赞同:“你们是12309,我们环保局是12369,这种举报热线非常便民。”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索丽生代表对高检院2010年首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印象深刻:“高检院邀请了来自高校、社区、媒体的代表参观,拉近了检察官和百姓的距离,让普通百姓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和理解,得到社会好评,这是去年高检院非常有特色的一项举措。”
惩治民生犯罪:“抓住了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
采访中,多位代表对高检院工作报告中所提及的“依法惩治严重危害民生犯罪”的内容表示高度赞同。
“检察机关着重打击涉及民生的犯罪,抓住了我国社会中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经理刘绍勇代表向记者表示,2010年检察机关坚决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侵害群众权益的犯罪,严肃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非常有必要,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维护了社会稳定,也赢得了群众的拥护。”
对高检院报告中提到的“依法同步介入重特大事故调查,严肃查办火灾、矿难等事故背后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1037人,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参与9起重特大事故调查”,作为上海市民的刘绍勇有切身感受:“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大事故非常有必要,因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背后,往往有渎职侵权行为。”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江善明代表建议,检察机关在制售假药、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方面加大打击力度,“这也是检察机关在为经济发展、老百姓的疾苦而作出的积极努力。” 张全代表赞同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陈燕萍和刘绍勇代表都认为,对此类关系民生的重要领域,要加强犯罪预防工作。
在陈燕萍看来,涉及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的犯罪行为,在依法惩治的同时,也要加大犯罪预防力度。
刘绍勇告诉记者,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与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有一个关于职务犯罪预防的共建机制,该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曾到公司里给广大干部职工做法治讲座,讲解什么是职务犯罪及如何预防,“让职工知法、懂法、守法,效果很好”。
加强司法保护:“让弱势群体得到更多关爱”
“所谓弱势群体,就是缺乏力量更好地保障自己权益的人,所以,司法保护弱势群体,是非常必要的。”曾经担任过教育部副部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主任吴启迪代表认为,检察机关针对妇女儿童、刑事被害人、农民工等开展的司法保护工作,意义重大。
高检院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的内容同样引起代表们关注。报告表明,2010年检察机关切实维护国防、军队、武警部队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维护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侵害残疾人和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4422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开展支持起诉工作;重视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6280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救济。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华代表表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意义重大,“这种保护都是依法保护,有利于他们感受到更多来自司法的关爱。”
陈燕萍则对高检院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的专门文件有独特感受。“这是我去年两会上提出的一个建议,被采纳了。”她告诉记者,2009年她接触了“宝贝回家”等公益组织的志愿者,亲眼目睹了被拐卖20多年的孩子见到母亲时痛哭的一幕,于是提出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依法从重打击的建议。她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收买妇女、儿童行为的惩罚力度,从根源上杜绝此类犯罪。
索丽生建议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的同时,也加强对未成年人民事司法制度的探索和研究。
此外,还有多位代表注意到,2010年检察机关完善控告申诉、涉检信访工作制度,开展带案下访、定期巡访、联合接访等活动,办理群众信访439750件次,高度重视、妥善化解涉检信访积案3959件。
“希望两院的信访工作常抓不懈,这是司法机关了解民意、为民服务、获取案件线索的重要途径。”索丽生说。 “司法机关妥善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是个大好事儿,非常必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宝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