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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国人大代表刘玲:建议完善流浪儿童救助机制

来源: 中国江苏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3月10日 10:04

  中国江苏网3月9日北京报道:  2011年春节期间,一场“微博打拐”行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全国人大代表也在今年的两会上对流浪儿童问题踊跃建言献策,认为政府部门和整个社会应该有所作为,完善现有的社会救助体系。民政部8日表示,流乞儿童救助方案已初步形成,但尚需和多个部门共同协商。

  “拐卖、胁迫未成年人行乞,这在法律上是明令禁止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表示,在解救被拐卖儿童问题上,政府部门要积极行动、负起责任,但同时还应该加大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力度,完善流浪儿童救助机制。

  近年来对流浪儿童的救助量有所上升,但屡送屡返现象严重,因为家庭的原因,儿童会再次流浪,安置措施很难落实。我国现有的流浪儿童救助与保护机构、设施及人员尚未能达到要求,还存在政策设计和执行脱节等问题。对此,刘玲认为,现有法律政策应当进一步完善,加强可操作性,完善流浪儿童救助机制。

  针对微博上“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的热潮,还有网友提出质疑,随手拍照上传网络可能会侵犯被拍儿童的隐私。刘玲建议,政府和社会可以考虑建立这么一个专门组织,规范此类行为,对照片进行善意并妥当的公布。(本网特派记者王瑶 徐关辉 戚阜生)

编 辑: 陈芳芳
责 编: 陈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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