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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国人大代表长于果:人大代表就要为人民代言

来源: 中国广播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3月05日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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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果,男,49岁,江西蓝天学院董事长,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也是江西民办教育界唯一的全国人大代表,他目前是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执委,担任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手,先后荣获过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全国自强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国杰出青年志愿者、中国光彩事业奖章获得者、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曾多次受到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江西蓝天学院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00多亩,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拥有来自全国(含港、澳、台)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4万多人,是全国在校生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高校之一。学院开设100多个专业。高标准设计建造的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拥有一流的大型数字化图书馆、三个达到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塑胶田径场、奥林匹克中心及多个大型室内外文娱场馆等。学院投巨资兴建了120多个具有一流水平的现代化实验中心和实训基地,成为了全国最漂亮的民办大学之一。

  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召开前夕,记者特地专访了于果。

 

  记者:于董事长,您好!我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教育频道的记者。您作为一名连续三届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也是江西民办教育界唯一的全国人大代表,此时此刻您能谈谈自己的感受吗?

  于果:好的,感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教育频道对我本人和对江西蓝天学院的关注。……

  记者:请问您此次参加全国人大会带去了几个提案?

  于果:我此次带去了四个提案,分别是《关于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的建议》、《关于对全国残疾人半价收取火车票票价的建议》、《关于要求在中小学课本中恢复有关方志敏清贫故事课文的建议》、《关于修改赠卵试管婴儿相关规定的建议》。

  记者:您真是三句话不离本行,开口就是民办教育的话题,可见您对民办教育情有独钟了。请您谈谈你递交《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建议》的初衷好吗?

  于果:好的。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民办教育的受重视程度逐渐增加,民间和政府关于加强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进行扶持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指出,要“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拨付相应教育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但是由于目前具体扶持政策尚未出台,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制约其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

  一、办学经费紧张。民办学校经费来源较为单一,主要靠收取学生的学费来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只能走“以学养学”的道路。而且这种经费供应渠道会因生源数量变化而变得不稳定,给民办学校财务的预算、计划与分配带来困难,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转。

  二、教师队伍建设存在难点。由于学校资金投入不足、国家扶持不够等原因,民办学校教师存在“四不”问题:即数量不足、结构不优、水平不高、队伍不稳。民办学校在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教师薪酬机制的维持、教师培训机制的构建以及基本社会保险体系的建设等方面面临着很多自身难以应对的问题。

  三、国家资助的缺位是造成贫困学生失学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但在学生资助方面,由于国家没有出台相关措施,导致在民办学校还是出现了贫困学生失学的现象。由此可见,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迫在眉睫。

  为进一步推动民办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充分调动政府、学校、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所以我建议:国家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畅通公共财政进入民办学校、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渠道。

  一、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尽快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两项:一是对民办学校日常运行管理给予直接的财政扶持,包括民办学校的规模发展和内涵建设、示范性民办学校的建设、民办学校办学经费的补助、民办学校的实验室、实训基地、教学仪器设备、教育信息化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新建和扩建项目贷款贴息等;二是对为民办教育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

  二、以公共财政支持民办学校加强对教师的培养与激励。政府要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民办教育教师培训体系,构建政府、学校、教师三方合理分担成本的教师继续教育长效机制,政府应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民办学校骨干教师的培训;对民办学校教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在现行的缴费比例基础上,政府追加一定比例的缴费额度;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学校在“五险一金”的基础上推行“年金制度”,建立和完善“五险二金”保障体制。政府可以在骨干教师或高水平高层次教师的学校缴费额度基础上,追加一定额度的补助,以提高教师的年金受益。

  三、将民办学校学生的资助纳入国家资助体系。要将民办学校学生的资助纳入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资助体系。民办学校的学生不仅应在学籍管理、表彰奖励、升学、就业、户口办理以及乘车(船)票价优惠等方面享受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的同等待遇,还应该享受与公办学校学生同样的国家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所执行的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制度也应与公办学校学生一致。

  记者:残疾人乘坐火车半价收取票价。您的这个提案涉及到了一个占全国总人口6.34%的弱势群体,很有意义。请您谈谈提出这个提案的考虑。

  于果:残疾人是社会生活中的弱势群体,关心照顾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34%。残疾人中,处于贫困线以下的达5000多万人,占残疾人口总数的65%左右,占全国贫困人口数的50%左右。大部分残疾人生活相对艰难,生存状况堪忧。

  与飞机、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相比,火车对于残疾人来说,其安全性、方便性和经济性都要更高一些,是残疾人的主要出行选择。由于大部分残疾人的收入并不高,乘坐火车的费用对于残疾人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残疾人乘坐火车实行半价收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残疾人的经济负担,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能够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符合残疾人的心理期盼,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残疾人乘坐火车半价收取票价虽然会减少铁路部门的收入,但却可以降低残疾人的出行成本,增加残疾人的出行机会,刺激残疾人的消费,从而进一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增长。

  法律上早有对残疾人进行适当帮助的依据,对残疾人乘坐火车半价收取票价有法律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也有关于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进行适当帮助和照顾的相关规定。

  国家已经实行了对在校的大、中专学生乘坐火车往返学校与家庭之间,每学期可享受两次半价收取火车票价权利的政策,伤残军警也享受这一政策,这一政策实施以来,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更应该得到关注和重视,更需要得到关心和帮助,对残疾人乘坐火车半价收取票价也应列入这一政策的范围,以更多地体现党和国家对残疾人的关爱和帮助。

  因此,我建议:国家修改相关规定,将残疾人纳入乘坐火车半价收取票价的范围,以减少残疾人的经济负担,提高残疾人的生活水平。

  记者:作为一名全国民办高等教育的领军人物,您为什么会去关注在中小学课本中恢复方志敏清贫故事的选题呢?

  于果:作为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闽浙赣革命根据地的创建者,方志敏36岁时就把生命献给了党的革命事业。他的名字更多地与一种精神连在一起,成为历史的一个闪光坐标点。方志敏的英雄事迹彪炳史册,他留下了一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的精神财富——“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从新中国成立之初起,方志敏的清贫故事一直被收入在我国小学语文教材里,使清贫精神形成了一种历史的接力,激励、引导着一代又一代新人健康成长。

  然而,自改用六年制教材后,我们在小学课本中就找不到有关方志敏清贫故事的课文了。为此,建议在中小学课本中恢复方志敏清贫故事课文。主要出于以下几个考虑:

  一、方志敏清贫故事蕴含着深厚的历史价值。他用清贫的品质战胜了革命战争中的重重困难——“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方志敏《清贫》)。他用清贫的操守,保持了革命气节,谱写了一曲“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共产党人正气歌,“我方志敏不爱爵位!也不爱金钱!”、“头颅可以断,信仰不可移,气节决不丢。”他用清贫的美德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为着阶级和民族的解放,为着党的事业的成功!……我能舍弃一切,但是不能舍弃党,舍弃阶级,舍弃革命事业”、“为了信仰,宁死不屈是我的性格,爱国是我的本能”、“到那时,到处都是活跃的创造,到处都是日新月异的进步”,等等,这一切价值,可用“爱国、创造、清贫、奉献”来概括。

  历代中央领导人都高度赞扬和重视方志敏的精神价值。毛泽东同志读《清贫》时感叹:“人是要有点精神的。”邓小平同志读《清贫》后强调:“党和政府愈是实行各项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党员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就愈要高度重视、愈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否则,我们自己在精神上解除了武装,那怎么教育青年,怎么领导国家和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江泽民同志读《清贫》后批示:这是何等坚定的革命信仰,何等高尚的精神情操。胡锦涛同志读《清贫》后指出:我们纪念和学习方志敏同志,就要像他那样,一身正气,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革命气节。”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说道:“我多次读方志敏烈士在狱中写下的《清贫》。那里面表达了老一辈共产党人的爱和憎,回答了什么是真正的穷和富,什么是人生最大的快乐,什么是革命者的伟大信仰,人到底怎样活着才有价值,每次读都受到启示、受到教育、受到鼓舞。”因而,这种精神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共融的,成为推进中国科学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二、尽早为反腐倡廉打下思想基础。从世界最为著名的清廉国家新加坡的经验和制度建设来看,思想调控和法律调控是反腐倡廉的两大调控方式。具有浓厚中国文化色彩的新加坡早就重视对小学生进行廉耻教育,为他们以后廉政打下了深厚的思想基础。在我国,要抓好廉政建设,就要像新加坡一样从小抓起,要让方志敏这样的清贫精神从小学阶段就发挥它应有的育人作用。思想基础打得早、打得牢,中国的廉政建设才能做得更好。

  三、纠引校园风气的现实呼唤。现在的中小学学生中存在着盲目攀比、盲目追求时尚、豪华的现象:比名牌,讲档次,追求奢侈。要适时地纠正这种不良风气,用先辈们的清贫精神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教育是最有效的径之一。方志敏的清贫精神一旦扎根于中小学生的心灵之中,他们将会受益终身,成为一生的宝贵精神记忆。

  所以,我建议:一、方志敏清贫的故事是党的宝贵精神财富,为使方志敏清贫精神代代相传,建议在中小学课本中恢复方志敏清贫的故事课文;二、为更好地发挥方志敏清贫精神的育人效果,建议根据当代中小学生的特点,对方志敏清贫的故事进行适当改编,以利于接受,使中小学生喜欢听,乐于学,付之于行,充分发挥方志敏清贫精神价值的强大作用。

  记者:从您的经历可以看出,您一直在从事民办教育,学的也不是医学专业,您为什么会提出修改赠卵试管婴儿相关规定的建议呢?

  于果:也确实有人对我提出的这个医学类的建议感到意外,作为一名连续三届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我觉得有义务把这个严肃的话题提出来——因为这个问题非常严重,已到了不得不提的时刻了。

  赠卵试管婴儿是指女性卵巢早衰患者或因其他缘由卵巢不克不及使用的病人使用第三方的卵子进行试管婴儿的行为。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在使用赠卵试管婴儿技术,为众多IYF-ET失败患者、年龄较大患者、遗传性疾病患者等不孕群体解决了生育难题。

  在我国,赠卵试管婴儿在具体实施上存在一定困难。因卫生部制定了《人类辅帮生育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所以很多等着借别人的卵子来生孩子的患者而难圆自己的母亲梦。

  《人类辅帮生育技术规范》规定:从2003年10月1日起,只能由实施试管婴儿的不孕患者捐赠多余的卵子,且不能影响这些不孕患者自身的治疗。规定事实上指出了不准找别人供卵,甚至供卵对象是自己的亲姐妹也不允许。即使找人供卵,医院也因违法而拒绝给患者实施手术。规定指出,做赠卵试管婴儿的人,只能用别人做试管婴儿取卵超过15个以上,留15个卵子自用,多余的捐献出来。但愿意捐献的人实在少之又少,因为试管婴儿的成功率本身就不高,大约在30%—40%左右,在没有成功之前,捐赠15个以上的卵子本身就是在降低试管婴儿患者受孕的成功率。所以这项规定实际上大大增加了卵子的来源困难。

  在我国,允许做赠卵试管婴儿的医院少,卵源少,等待的时间长。只有北医三院等北京的几家知名医院允许做赠卵试管婴儿,但这几家医院目前都没有多余的卵子,做赠卵试管婴儿手术至少需要等两三年或者更长,等待时间到了,患者自身的身体状况也可能因发生变化不能实施手术,这将使患者雪上加霜、梦想破灭,原本幸福的家庭也可能因此支离破碎。

  为圆众多需要做赠卵试管婴儿患者的母亲梦,所以我建议:国家修改做赠卵试管婴儿的相关规定,允许患者找人捐献卵子,允许亲人赠卵,允许做赠卵试管婴儿的医院给找人捐献卵子的患者实施手术。

  记者:再次向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的采访表示感谢!

  周建华 记者荣国军

编 辑: 陈芳芳
责 编: 陈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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