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国人大代表廖进球:建议提高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意味着个税起征点有望提高。这项涉及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出席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和热议的焦点。
“现在,是提高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时候了。”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廖进球认为,现行的每月2000元工资薪金所得起征个人所得税,是从2008年3月开始实施。这一起征点,对于当时情况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是,现在出现两个变化因素,应该给予认真考虑。一是物价水平的变化。2010年我国CPI全年上升3.3%,其中食品价格上涨7.2%。二是居民收入水平的变化。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153元,2010年为5919元;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2010年为19109元。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应反映物价和收入水平的变化,所以,必须根据物价和收入水平的增长逐年提高个税的起征点,降低中低收入阶层的税率。
廖进球指出,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降低中低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有利于刺激居民消费,对扩大消费需求将产生直接推动效应。现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实行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租承包经营所得实行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对除此以外的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奖中彩等偶然所得实行20%的比例税率,可以看出,工资薪金等勤劳所得税负明显重于财产性收入的税负。
“我认为,将每月4000元作为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比较恰当的。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变动,每两年提高一次起征点。”廖进球进一步提出,要降低月薪在1万元及以下收入群体的税率,减少累进税率级数。比如,将现行的九级改为7级,月薪4000元至1万元征收5%,1万至2万元征收10%,并依次调整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税率。
《江西日报》特派记者李文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