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
访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马飚
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马飚在驻地接受了记者采访。
马飚介绍说,2010年,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带领全区各族人民,胜利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与2005年相比,2010年全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12个主要经济指标均翻了一番以上,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一个大台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马飚说,一年来,广西全区法院系统深入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调解年”、清理执行积案、“审判质量效率年”和“万名法官下访”等主题活动,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文惠新等一批模范人物和办案能手,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马飚说,今年开始,广西迈上了实施“十二五”规划新的伟大征程。我们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推进“富民强桂”新跨越。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是广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万亿元之年。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财政收入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增长10%。广西各级法院要和政法各部门一起,要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及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马飚指出,服务大局是法院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要以胡锦涛总书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的重要指示为总要求,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习近平副主席、周永康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和创新的司法调研,深刻分析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感,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共同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
要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作为重中之重。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扎实做好群众工作。要重视民生诉求,带着感情、亲情、真情对待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各类矛盾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马飚强调,要提高各级法院队伍的执法公信力。队伍建设是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在深化公正廉洁执法、努力提高队伍的执法公信力上下工夫。要强化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使全区法院队伍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政治本色。要强化能力训练,改进和完善干警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基层干警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把握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能力,为广西加快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