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勇毅笃行 成果丰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21年工作回眸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李倩文 彭东昱
2021年,历史落笔锦绣华章。这一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服务协调推进党中央重大立法任务,编制和督促落实年度和专项立法工作计划,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这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时刻关注“国之大者”,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殷殷嘱托,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提出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要求,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交出一份沉甸甸的答卷。
2021年10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调研。摄影/毕楠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立法工作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大会高票通过了关于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决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我们充分认识完成好这三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立法任务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勇于担当作为,不辱职责使命,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没有出现任何差错。大会高票通过三个法律案,代表们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各方面是满意的,给予了高度赞扬。”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工委勇于担当,不辱使命,圆满完成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法律案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不久前在京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据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有关方面、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在研究实行新生育政策问题过程中时常提及和关注宪法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为确保党和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时,法工委提供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涉及宪法规定问题的研究意见》的合宪性审查研究报告,作为常委会会议参阅文件,阐明了我国宪法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具有包容性和适应性,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法工委都是第一次,具有开创意义。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一方面,法工委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合宪性审查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项关键制度。事先做好涉宪性合宪性问题研究咨询,做到“关口前移”。认真研究、审慎回应,对修改审计法、制定粮食安全法等中的合宪性涉宪性问题,提供研究咨询意见。
另一方面,备案审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的基础和重要着力点。2021年11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召开。“不久前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提出了新要求。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的成立,将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希望通过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这个新机制,进一步密切与专家的沟通联系、交流,从理论上为备案审查实践提供支撑,从法理上讲通、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说。
2021年,法工委主动审查报备的法规和司法解释1921件,依申请审查公民和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6339件,并且适时开展法规清理和专项审查……落实“有件必备”,推进“有备必审”,坚持“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编制、督促落实年度和专项 立法工作计划
作为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其立法工作计划是对本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具体安排,重要性不言而喻。
记者从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法工委认真研究全国人大代表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经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对第78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调整建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法工委有关汇报,审议了调整后的计划送审稿。委员长会议通过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调整后,按程序印发并向社会公布,至此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正式出炉”。
“我们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广泛凝聚共识,形成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稿并经常委会第106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之后,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等会议精神作了调整完善。”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说。
立法工作计划“出炉”,如何督促落实也是一门“必修课”。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定期报送国务院立法项目进展情况,加强计划督促执行工作。如及时跟踪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有关立法项目进展,主动了解有关方面牵头起草涉外专项立法工作进展并上报有关情况报告……
立法工作成果丰硕、节奏紧凑
“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安排了54件继续审议、初次审议法律案,是近年来数量最多的,总体来看计划执行情况较好,新时代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在2021年12月17日举行的记者会上介绍说。
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确保香港管制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港力量手中。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港,确保“一国两制”实践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完善国家机构组织等立法,制度建设再“升级”。制定监察官法,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责任,促进规范和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澳门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后三项法律案已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通过完善市场经济领域立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立法引领和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助力在法治轨道上打造高水平开放新高地。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回应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广大农民发展心声,依法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在希望的田野孕育新的希望。修改种子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印花税法,正在审议期货和衍生品法草案、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畜牧法修订草案,等等。
加强民生和社会领域立法,保护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修改教育法,严格冒名顶替入学行为法律责任,维护教育公平,回应社会关切。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夯实家庭教育责任,构建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强化家庭教育支持,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新的生育政策,惠及亿万家庭。制定反食品浪费法,建立反食品浪费长效机制,以法治方式进行综合治理,是“小切口”立法的生动实践。制定法律援助法,将法律援助工作这项重要民心工程纳入法治轨道,更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是新形势新任务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制定湿地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在审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黑土地保护法草案、黄河保护法草案,不断完善生态环境领域立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反外国制裁法、陆地国界法、海警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健全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2021年,法工委立法工作硕果累累,精品不断,亮点突出,凸显责任担当、民生情怀,这一部部经典之作、一次次成功实践,强烈彰显出人大立法所具有的鲜明新时代品格,更好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法治新期待,为法治中国的恢宏画卷再添精彩篇章。
据悉,这一年,法工委奋力服务保障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17件,修改法律26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1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19件。立法工作呈现出重要立法项目多、牵头起草项目多,新兴领域立法多、工作节奏快,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专业性强、分量重等突出特点。
这一年,法工委继续按下立法“快进键”,跑出“加速度”,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工作成果丰硕、节奏紧凑,展现出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崭新气象。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推进高质量立法和法律实施
在去年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高度,深入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强调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对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老百姓,一头连着立法机关,被形象地称之为国家立法“直通车”。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通了国家立法机关直接联系基层人民群众的渠道,实现了两者之间在国家立法全过程中的民主参与、民主表达、民主决策“声气相通”。
本着逐步扩大数量、适当增加类型、注重体现特色、尊重地方意向的原则,2021年法工委新设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启动工作。截至目前,法工委在全国范围内共设立了2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年就39部法律案等征求联系点意见建议5110条。“这些基层立法联系点形式各具特色、各有优势,以基层单位为主,形成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抓总,各层次、多元化的联系网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孙镇平说。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基本的、最主要的方式。法工委认真按照栗战书委员长“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审议、办理好代表议案”的指示要求,把议案办理作为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2021年,法工委承办代表建议126件,政协提案83件;协调办理闭会期间建议25件;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形成‘三三’制工作法;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全年邀请代表参加立法活动200余次……我们高度重视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把每件办理工作都当作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社情民意、改进立法工作的重要途径。”在谈及如何高质量办好议案建议时,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讲好中国人大故事、民主故事和立法故事
法工委紧紧围绕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立法工作新进展新成就等主动发声,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凝聚正能量、营造好氛围。
据统计,过去一年,法工委举办5次发言人记者会,法工委负责人、发言人接受10次书面采访或答记者问,引导舆论正确解读法律,取得良好效果。充分发挥法工委发言人机制作用,紧扣重要法律案审议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做好例行发布工作,就国家安全领域立法、国防军事立法、外商投资法等重要法律对外发声,回应社会关切。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掌握涉我舆论主导权,就重大涉法问题及时发声。就涉港决定和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委领导接受新华社专访,发言人3次发表谈话,及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理解和支持通过立法对香港选举制度作出新的宪制性制度安排。反外国制裁法通过后,法工委负责人接受新华社专访,申明我国依法反制一些外国国家和组织对我遏制打压、提升我国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法治能力的决心和意志。
踔厉奋发,正值我辈;笃行不怠,正是此时。“法工委必将不负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重托,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紧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切实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更丰富的民主形式、更畅通的民主渠道,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于立法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推进新时代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法治动力。”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