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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025年立法工作综述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张维炜 李倩文 宫宜希
奋楫者先,征途如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
于时代坐标中擘画蓝图,在历史回响中赓续荣光。这一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未来五年勾勒奋进路径,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列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彰显了党中央接续推进法治、厉行法治的坚定决心。
这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高举思想旗帜,奋进伟大征程。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立法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审议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决定草案39件,通过其中25件,包括制定法律6件,修改法律15件,通过法律解释1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件。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夯实法治基础。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推动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通过!”2025年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人民大会堂响起热烈掌声。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与时俱进对代表法进行修改完善,正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的生动体现。
回望这一年,一部部法律精准对接时代需求,一项项备案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一场场普法宣传浸润人心,让宪法文本走向实践,凝聚起磅礴力量,推动中国号巨轮破浪前行。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持续健全基本政治制度;修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厚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土壤;作出关于设立台湾光复纪念日的决定,激励全体中华儿女为祖国统一、民族复兴而团结奋斗。
备案审查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制度,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宪法监督的重要抓手。
督促修改从事网约车经营要求车辆购置总价不得低于12万元、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应当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等不合理规定……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5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一批“问题法规”被纠正,彰显备案审查这一“法规体检”机制的刚性和力度。
全面梳理现行法律、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通过关于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决定;组织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发现需要修改、废止的各类规范性文件1466件,积极督促有关方面按照要求抓紧完成有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工作,为民营经济发展破除制度障碍。
“1982年12月4日,就在我们身后的万人大礼堂,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现行宪法。”全国人大机关在人民大会堂开展宪法志愿讲解活动,让来往游客在历史场景中触摸宪法温度。
2025年12月4日,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中宣部、司法部在京举行“加强宪法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座谈会,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促进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我国法治宣传教育事业全面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任免权,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宣传、教育、研究共同推进,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推动宪法宣传教育走进千家万户、融入日常生活,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锻造强劲“法治引擎” 为高质量发展赋能提速
向新向优,中国经济破浪前行。“十四五”收官之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40万亿元;粮食年产量站上1.4万亿斤台阶;消费市场规模稳居全球第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首次突破50万亿元,中国经济实现量的跨越和质的提升。
以法治之“稳”保障发展之“进”。这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蹄疾步稳加快市场经济、科技创新、财税金融等方面立法,与时俱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多措并举保护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护航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备受关注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于4月30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作为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该法明确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的原则,从市场准入、要素保障、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法律规范,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强决心,依法保障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广阔舞台上放心干、大胆闯。
公平竞争是市场之基、活力之源。历经2017年、2019年两次修改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于6月完成了第三次修改。此次“大修”直面数字经济浪潮下的新挑战,针对虚假评价、恶意退货、“内卷式”竞争等突出问题细化规则条款,加大对恶性价格战的监管力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更完备的法律保障。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2025年,对外贸易法、仲裁法、海商法三部法律完成大修,奏响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法治强音。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顺应全球经贸格局变革,完善贸易秩序维护与经营者权益保护制度,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新修订的仲裁法健全涉外仲裁制度,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制度体系,让中国仲裁在国际舞台更具竞争力;新修订的海商法立足我国航运大国与贸易大国双重身份,平衡行业主体权责,健全符合中国特色与国际趋势的海商制度,为跨境贸易与航运发展保驾护航。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作出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种子法有关规定的决定,为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开拓创新注入强劲动力。
一部五年规划史,就是一部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史。引人关注的是,伴随“十五五”开局在即,国家发展规划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历经三次审议的法律草案系统总结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的成功经验,对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监督等全过程作出规范,让国家发展的“路线图”更清晰、“施工图”更明确,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
从民用航空法的修订完善,到国有资产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破产法、商标法立法修法工作的稳步推进……过去一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呈现出覆盖广、靶向准、力度大的鲜明特征。这些立法工作既扎根中国实际、回应现实诉求,又借鉴国际经验、顺应时代潮流;既破解当下发展难题,又夯实长远制度根基,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市场预期,以制度的创新性激发发展活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可靠的法治保障,让市场经济在法治轨道上焕发出更强劲的生机与活力。
立法为民暖民心 守护人民群众幸福生活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主要指标中,民生指标占到了7项,占到全部20项指标的三分之一还多,为历次五年规划中最高。
过去一年,国家立法的步伐坚实有力,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规范,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用制度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进程备受关注。4月,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整体亮相,初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共分5编,包括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9月和10月,各编草案分拆为两批完成了二审。12月,修改完善的各编草案重新“合体”提请三审。
翻开沉甸甸的共1242条的法典草案,总则编第一条规定格外醒目:“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
与法典编纂相呼应,一系列生态环境领域的立法成果密集落地。通过国家公园法,让“最美国土”焕发持久生机;修改环境保护税法,以税收杠杆推动节能减排;完善渔业法,实现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统筹兼顾。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先后提请审议,前者牢牢守住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后者鼓励以绿色低碳的方式开展南极活动。
立法为民,贵在精准回应民生难点。聚焦“幼有所育、病有所医、困有所助”这些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社会保障领域立法多点突破。托育服务法草案直击育儿焦虑,以法治力量呵护婴幼儿成长;医疗保障法草案破除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障碍,进一步夯实“病有所医”的制度基础;社会救助法草案关注困难群众衣食冷暖,强化兜底保障功能;新修正的食品安全法加大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监管力度,严守“舌尖上的安全”。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的先后通过,则始终坚守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为公共卫生安全织密织牢防护网。
安全是民生底线,法治是安全屏障。全国人大常委会聚焦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相继制定或修改了一系列重要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完成实施近20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为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强化“一件事”全链条监管思路,拧紧高危行业“安全阀”;原子能法坚持“和平开发与利用”,促进原子能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新修正的网络安全法将总体国家安全观写入条文,强化人工智能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双重责任;监狱法修订草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通过教育与劳动帮助罪犯重建生活;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破解公共利益保护难题,完善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
这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始终以人民需求为导向,用温暖而持久的法治力量为民生幸福筑牢稳固保障,让公平正义的光辉照亮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
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 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
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提高立法效率,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025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十周年。从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上海虹桥等首批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一种新的民主立法载体应运而生。十年间,“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稳步有序增加,截至目前已达60个,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带动省、市两级人大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7800多个。
实践中,基层立法联系点持续创新工作形式,将立法神经末梢延伸至群众身边,全过程人民民主愈发可触、可感、可及——
北京朝阳区联系点将代表之家、立法联络站与党群服务中心整合实现场地共用、活动共办;四川三星堆联系点构建“1+18+N”立法意见征集网络,既广泛吸纳人大代表、法律专家的专业见解,也面向各地游客广纳良策;西藏东嘎联系点开展立法意见征询“进寺庙”活动,让民意直达立法环节;广西三江联系点将立法工作融入侗族大歌、耶歌等民族艺术形式……
立法为民,开门纳谏。跨越行业边界,穿越地域阻隔,公开征求意见的大门向全民敞开,让每一个来自基层的声音直抵国家立法机关。以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为例,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26日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吸引了4.7万余人参与讨论,提出18万余条意见,字里行间流淌着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展现了群众参与立法的高涨热情,更夯实了民主立法的深厚基础。
以实施修改后的代表法为抓手,进一步拓展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一年来,由代表提出的43件议案涉及的19个立法项目已经由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正在审议或者列入立法规划计划;在编纂法典、制定修改法律时,充分吸收采纳代表的意见建议,让立法更贴合实际,更具温度。
民意需要倾听,更需要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起完善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分析报告、审议参考全流程工作机制,形成“征集—分析—采纳—反馈”的闭环体系。除在宪法法律委有关法律草案修改情况汇报中专项说明征求意见及吸收采纳情况外,还在法工委发言人例行记者会上专设集中反馈环节,介绍社会公众、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建议、关注重点和采纳情况,使人民群众清晰看到立法如何反映民意,真切收获民主参与的成就感和幸福感。
且纵征程迎远浪,扬帆起航赴前行。
“十五五”的壮阔画卷徐徐铺展,新时代的立法使命催人奋进。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以良法善治护航改革发展、守护民生福祉,努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