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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周海兵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共有24人次发言。现根据会议发言情况,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的主要意见整理如下。
  出席人员普遍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城乡融合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家充分肯定国务院的报告,积极评价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的调研报告,认为调研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准确深刻,提出建议务实中肯,希望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大家强调,要扎实推动城乡融合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见效,健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机制,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审议中,大家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一、因地制宜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有的出席人员提出,我国城市和乡村仍呈现典型的二元空间形态,县级城市枢纽功能持续弱化,小城镇居民“离土不离乡、进镇不落户”。应立足基本国情和各地实际,科学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形成空间镶嵌、功能互补的空间格局,引导城市和乡村协调发展、集约布局,促进城乡经济协同、社会公平、生态共生、文化互映、功能互补。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发挥都市圈大中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在规划上与周边县、乡、村统筹布局,在谋划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更加注重公平性、一体性,促进城乡互补、全面融合。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应激励地方政府在城乡融合发展中发挥独特优势,构建中央统筹和地方自主相结合的城乡融合发展事权配置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机制。有的出席人员建议,考虑边境地区特殊需求,稳妥推进边境地区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工作,加强对边境地区城镇化建设的倾斜支持,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和强边固边统筹推进。
  二、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基础不稳固、农村发展不充分是城乡融合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建议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到体制机制、资源配置、工作重心、评价标准等方面,以务实有效的举措推动城乡二元结构向一体发展转型升级。有的出席人员建议,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乡村发展阶段和差异性,分类施策、循序渐进,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融合路径和发展模式。有的出席人员建议,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尽快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作价入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明确农民收益分配占比。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城乡融合发展应坚持“富民”导向,积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议:(1)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农业补贴力度,推广高产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2)强化就业创业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机制,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3)拓展资产性收入来源,鼓励农民通过土地入股、房屋租赁、集体分红等方式分享改革红利,让农村土地真正变成“金疙瘩”,让农民当上“小股东”。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应在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中坚决维护农民财产权益,坚持“自愿有偿、市场导向、城乡统筹、梯次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建立已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有偿退出机制,建设覆盖县域、规范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健全价值评估、抵押、登记、流转、风险处置全链条配套制度。
  三、支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有些出席人员提出,当前县域产业发展面临转型升级难、招商引资难等问题。建议以县域和中心镇为载体,立足资源禀赋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构建龙头企业牵头、各类主体协同的产业化联合体,推动县乡产业链深度融合,实现生产、加工、品牌、营销全链条升级。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加强对县域经济产业布局的统筹谋划,分类引导县域产业发展方向,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物流设施向县域聚集,打造“一县一业”、“一镇一品”的发展格局,让县域成为产业融合的“主战场”。有的出席人员认为,培育壮大县域经济应着力提升县城带动乡村发展的能力,强化对农业全产业链的深度开发,做足“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文章,推动深加工向产地下沉、与销区对接。
  四、加快城乡公共资源和要素均衡配置
  有些出席人员建议,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统筹布局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环保等基础设施,推动城市管网向乡村延伸,重点补强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短板,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向乡村覆盖,为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提供全方位支撑。有的出席人员提出,应进一步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推动在有条件的市县探索城乡基础设施“一网通管”,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管护队伍和可持续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基础设施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久。有的出席人员指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较低,难以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建议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最低标准,健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适度增长机制。有的出席人员建议,改革完善城乡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管理体制,提升管理主体层级,由“以县为主”上升为“市级统筹”,便于优化城乡之间教师编制、办学经费等资源配置。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发挥中医简、便、廉、验的优势,打通农村医疗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完善城乡中医人才的引、育、用、留体制机制,吸引更多的中医人才留在基层。
  五、健全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体制机制
  有些出席人员建议,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脱钩,建立健全由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住房、教育、社保、公共服务及就业等方面享有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权利。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坚持“租购并举”、因城施策,逐步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范围,真正让常住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有的出席人员建议,完善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解决好人口集中流入地区的教育资源供需矛盾。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机制,逐步打破异地高考政策壁垒,将学籍满足一定年限作为高考报名依据,并根据异地高考学生比例调整不同地区录取名额。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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