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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强化商标管理 加强专用权保护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李倩文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6年第2期  浏览字号: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商誉的载体更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工具。强化商标保护,既是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激发创新活力的关键抓手,也是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基础保障。
  现行商标法于1983年施行,先后经过四次修正,在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8352.3万件,有效注册商标已达4977.7万件,均位居世界第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商标的作用愈加凸显,商标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及时对现行商标法予以修改完善。
  2025年12月22日,商标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商标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强化商标管理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在规范商标注册方面,修订草案增设专章,将原来分散在各章的商标注册条件集中规定并予以完善。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明确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将禁止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抢注他人已注册驰名商标,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均禁止抢注。
  据统计,2023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打击商标恶意注册24.9万余件,2024年上半年20.5万件,持续高位运行。恶意抢注、囤积商标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如何进一步精准打击恶意抢注等行为也是委员们的热议焦点。
  程林委员提出,应明确区分“恶意囤积”与“善意防御”。“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限制范围过宽,极易导致很多知名品牌无法在其他非经营产品类别或者未来将要涉足的产品类别上进行防御性保护。建议增加为“恶意”条件,对不予注册的行为进一步限定,防止企业正当防御注册行为受到限制。
  鲜铁可委员从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方面提出建议,“要加大对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人的管理力度,规范商标代理行为,加强商标代理行业信用建设,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同时,他还提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商标强制转移制度,在有效打击恶意注册行为的同时,有力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鄂竟平委员认为,可以增加发放商标注册证的部门单位的责任。批准商标注册的单位要对商标申请人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复核,从根上杜绝没有生产经营的企业或个人恶意抢注。
  加强专用权保护 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修订草案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明确商标侵权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同时也明确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依法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实践中,民营企业对于商标侵权违法成本过低问题反映强烈。本次修订草案优化了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将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由‘恶意’修改为‘故意’,对此高度赞同。”安立佳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信用监管和信用惩戒的配套措施,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以保护和鼓励企业创新,提升国际竞争力。
  针对侵权赔偿数额,周光权委员认为恶意提起商标诉讼与商标侵权不完全一样,权利人的主要支出是律师费用。建议在恶意提起商标诉讼应赔偿损失的规定中,增加“损失包括权利人为维护正当权利所支付的律师费用等合理开支”,以此有效震慑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行为。
  针对电商、直播等新业态中商标侵权频发、线上侵权隐蔽性强、跨地域查处难的现象,沙尔合提·阿汗委员建议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保护,明确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商标信息的准入审查、日常监测、侵权处置以及信息披露等义务。
  蒋卓庆委员提出,要强化执法刚性,保障源头治理顺利推进。建议增设阻碍商标行政执法活动的专门责任条款,拒绝配合、阻碍执法、销毁转移证据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同时,实行“双罚制”,除对违法主体(单位)予以处罚外,对相关责任人(自然人)一并追究责任。此外,推动行刑衔接,明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委员们一致认为,此次商标法修订是一次系统性的制度升级。修订草案针对恶意注册、商标囤积、侵权等突出问题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对于我国从商标注册大国迈向商标品牌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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