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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地方建立健全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数据库工作机制的有关情况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全面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是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的重要切入点。2024年3月全国31个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已全部建成运行。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数据库建设,今年2月法工委办公室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 促进规范性文件规范化的函》,就继续提高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入库文件质量,建立健全省级数据库工作机制等提出指导意见。
  一、总体情况
  收到我委发函后,各地高度重视并认真开展了相关工作。目前,31个地方全部向我们反馈了有关情况,已有29个地方制定出台了有关数据库管理办法。已出台的数据库管理办法大多由省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内容上对数据库运营原则、文件制发机关职责、数据库维护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其中重庆规定得最为详细,共七章四十三条,内容主要包括数据库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文件数据入库归集、共享与应用、治理与安全、数据库推广与保障等。
  北京市人大反馈,数据库上线至今,日常维护良好、运行稳定,各单位均能按照既定的数据库建设方案和文件报送的要求报送数据,实现动态更新;常委会制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顶层设计》,就加强北京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更新维护与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对接等工作作了部署。海南省人大反馈,去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政策文件库建设的工作方案》,在该方案中明确了文件入库机制、文件制发机关的责任、数据库的维护管理等内容。
  二、制度建设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数据库管理原则,坚持“谁制定、谁报备、谁负责”。有的明确提出坚持统筹规划、安全可控、共享融合、便捷高效等具体要求。二是细化相关单位管理职责。有的明确将规范性文件入库情况写入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由常委会审议;有的明确数据库的主管单位、使用单位。三是明确运行维护职责。有的对数据库运维有关方面的职责作出具体规定;有的对安全保密、使用推广作出规定;有的对数据更新时限作出明确规定;有的对数据库内容及文本格式提出要求,并出台相应的入库文件格式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关注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相关工作,推动地方人大完善好、运行好省级数据库,确保数据库收录数据全面、准确、有效。持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以数据库建设为抓手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推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与省级数据库之间实现互联互通,为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奠定坚实基础。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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