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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备案审查 维护法治统一
近年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与时俱进、取得新成效。
一、政治引领,确保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增强党领导备案审查工作的政治自觉,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备案审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自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以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013件,全部开展了主动审查。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始终将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违背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符合国家重大改革发展方向,作为审查工作中需要把握的首要标准,坚决杜绝规范性文件中出现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相符或者与国家的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的规定。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始终聚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近年来,围绕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野生动物保护、涉及行政处罚、计划生育、水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开展专项清理,将71件规范性文件列入了修改、废止计划。通过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有效督促各文件制定机关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全面梳理,对存在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破除了无效制度束缚,适应了改革发展要求,保证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一体遵循,及时贯彻执行到位。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围绕备案审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请示汇报。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通报经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切实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制度牵引,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刚性
健全制度体系是保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基础。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备案审查地方性法规为主干,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沟通协作机制、衔接联动机制等为补充的制度体系。
2024年,《山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审议通过,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扩大备案范围、细化审查内容、规范工作程序。条例全面总结了山东省备案审查工作经验做法,建立完善了系统完备的备案审查制度机制,更好发挥了备案审查制度的功能作用。
在内部协同方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与山东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双方通过不定期召开协调会,共同研究解决备案审查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制作专门委员会审查规范性文件登记表,规范文件分送签收、审查意见形成反馈等流程,确保各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有效提升工作效能。
由山东省委办公厅牵头出台了《关于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了分工负责、双重备案沟通等7项工作机制。在与省委办公厅法规室的协作中,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建立起常态化沟通机制,应法规室要求对有关党内法规、文件制定提供咨询建议。
在与山东省政府的合作中,联合审查成为关键纽带。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联合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开展规范性文件联合审查,就审查标准、处理程序等充分交换意见、凝聚共识。在研讨、论证、调研等环节,邀请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有关同志参加,实现信息共享,形成高效协作的良好局面。
此外,山东省人大常委会还积极拓展协作范围,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与交流机制。经协商一致,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定期向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提供涉及规范性文件适用与效力的案件信息,根据相关信息,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审查,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
三、畅通渠道,充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规范性文件质量与公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紧扣民意脉搏,创新举措、严格审查、有力纠错,让规范性文件成为守护群众权益的坚实盾牌。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依托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开通公民审查建议“在线提交”功能,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表达渠道。近年来,通过各种方式,累计收到涉及老年人权益保障、物业管理等各类审查建议68件。
针对群众诉求,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与审查建议人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多次征求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有关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有关方面意见,了解文件制定依据,逐条研究审查建议,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建议人认真反馈,推动5件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让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
“借智借力”成为提升审查精准度的关键一招。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动借力外脑,累计将400余件规范性文件分送立法顾问、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等协助审查,收到各类意见建议近200条。将备案审查工作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结合起来,让审查工作更接地气、更合民心。
有错必纠,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沟通、协商、函询等方式,先后发出提醒函18件、督促函17件、征求意见函20件,对涉及物业管理、快递业、农贸市场等的3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纠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数智赋能,激活备案审查工作新效能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先后建成山东省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智能立法平台和山东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用“智慧引擎”赋能备案审查工作。
山东省备案审查综合信息平台中省市县乡四级账户达2650个,备案审查、智能比对、数据统计等功能一应俱全。2023年,平台新增智能审查辅助、清理辅助、文本辅助等功能,服务触角延伸至乡镇一级,优化升级“设区市法规审查、指导系统”、“公民审查建议”等模块,重塑工作流程,让备案审查工作在数字化轨道上跑得更稳更快。
智能立法平台涵盖立法规划计划建议征集、法规草案意见征集、智能起草、智能比对等八大系统功能模块。显著位置专设备案审查概况展示版块,省市两级人大接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总数、纠错文件数、本年度接收文件数、已审查件数等基本信息一目了然,配合可视化统计分析,工作动态尽在掌握。
山东省法规规章数据库涵盖各级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政府组成部门所有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15000余件,同步建立的“人大主导、部门配合、高效协同、有序实施”工作机制,在保障数据共享、强化部门协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文件录入过程中,从原备案审查平台、省人大常委会公报、北大法宝数据库和山东省政策文件库等获取文件数据,并通过智能比对、人工读对、审核校对等方式进行三轮核查,确保入库文件准确、完整。
数据库创新“现行法规+历史版本”关联展示模式,800余件修改或废止文件链接可一键追溯。此外,数据库同步对接“山东通”、“数字人大”、山东省政策文件库、山东人大门户网站、代表履职平台等,并开发微信小程序,让法治服务触手可及。
五、齐抓共管,推动备案审查能力建设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将能力建设作为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的关键环节,通过制度筑基、精准指导、研用结合等举措,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制度筑基,实现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16个设区的市和136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均实现报告工作制度全覆盖,74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也积极探索,通过多种形式报告备案审查工作。追溯制度历程,2019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建立。2022年,地方组织法修改后,省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向16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通过工作通报、明确要求等,确保“全覆盖”目标落实落地落细。
精准指导,促进备案审查工作协同推进。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配发学习资料等形式,助力市县备案审查工作队伍提升业务能力。值得关注的是,在指导济南市实现乡镇人大、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的基础上,2024年,通过统一备案范围、审查流程、纠错标准等方式,确定24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试点。今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全省107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将备案审查工作延伸到了乡镇、街道办事处,实现了基层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显性化、常态化。
研用结合,不断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依托山东政法学院成立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研究服务基地,围绕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化建设和备案审查学科建设等开展多项合作,推动备案审查理论和实践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选取一个课题,委托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深入研究,从备案审查案例分析到杜绝地方“立法放水”,相关研究成果为实际工作提供了有力参考。今年,将“备案审查制度在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定位和作用研究”纳入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研究,通过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有机统一,释放制度对基层治理的赋能效应。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注重备案审查工作经验总结交流,2件案例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编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选编》收录,12件案例被2024年出版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选编(二)》收录,1件案例被法治日报转发。相关工作经验以“山东专栏”形式在2023年出版的《备案审查研究》第三期中刊发。
展望未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提升制度刚性、拓展民意渠道、强化数字赋能,以法治之力筑牢公民合法权益“防护网”,以审查之效织密国家法治统一“保障网”,努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中展现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担当、新作为。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