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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工会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审议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徐航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会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郑建邦、彭清华担任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主任委员杨振武担任副组长,分赴辽宁、上海、浙江等6个省(市),深入19个市(区)开展检查。
9月10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郑建邦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从6个方面展现工会法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指出了法律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工会组织和工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作为明确工会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的重要法律,工会法是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
报告表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工会法,持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一是政治作用充分彰显。党对工会的领导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扎实推进;桥梁纽带作用全面体现等。二是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有效发挥。各地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动员亿万职工建功立业、创新创造,工人阶级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更加凸显。三是法治基础不断夯实。各地持续加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以工会法为基础,制定完善涵盖工会组织建设、劳动法律监督、民主管理、集体协商、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等内容的政策法规体系。四是工会组织覆盖面显著扩大。工会组织体系不断健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五是维权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六是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持续深化。
“全面有效实施工会法对夯实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执法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法律规定,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工会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全面客观反映了工会法的实施情况。”何新委员肯定了执法检查的成效。他指出,针对报告中反映的对工会法宣传不够深入等问题,要加强对工会法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和工会的职责任务,持续深入抓好工会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工会法是新中国最早制定的3部法律之一,已历经3次修改,此前也开展过2次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关注的是工会法修改内容的执行情况。”参加了工会法执法检查的谭天星委员表示,从检查情况看,在党的全面领导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工会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在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履行维权服务职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动员亿万职工建功立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工会组织和工会事业取得了新的长足发展。
以法治方式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建立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累计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29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613个、各类工匠学院2200多家、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13万家、公共实训基地414个;深入开展产改,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开展产改比例超70%……报告显示,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及相关政策文件,认真落实工会法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要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持续深化。

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工会法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要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持续深化。图为某单位为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摄影/新华社记者 孙凡越
“工会法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其中,适应了当前企业发展和产业变革的需要。比如,我们传统服装制造行业,经历了从脚踏到电动到自动化再到人工智能操控的发展过程。从前,工人大多依靠实践经验来提高技术水平;工会法第八条则明确‘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高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为产业工人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在,企业依法积极组织工人培训,给产业工人提供更多提升操控技能、学历等方面的培训机会,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来自传统纺织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李承霞对近年来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效深有感触。
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工会法,谱写了一曲新时代的“咱们工人有力量”之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工人和劳动人民与祖国同成长、与时代齐奋进。然而,执法检查也发现,行业企业还存在对技能培训参与度不深,产业工人技能培训系统性、针对性和前瞻性不足等问题。对此,报告明确,要紧扣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产业工人培训等相关制度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进较慢。我建议,今后围绕非公有制企业的产业改革、工人技能提升等方面进行更有针对性的工作。政府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技能等级自主评定,推动企业八级工技能等级制度,提供线上线下优质技能培训课程,建立健全职业技能创新成果参与分配的薪酬体系,吸引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人加入产业工人队伍,培养造就更多适应时代发展的学习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李承霞说。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对于巩固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激发广大产业工人投身党和国家事业具有重要意义。报告提出,要加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立法,及时将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杨振武介绍,本届以来,社会委联合全国总工会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牵头起草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法草案。下一步,社会委将结合这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广泛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以法治方式促进和规范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亟待加强
快递小哥的身影穿梭在大街小巷,风雨无阻地坚守在物流岗位上;只需要一部手机,网约车司机就能将乘客送到目的地……伴随着平台经济的不断繁荣,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等新就业人群不断壮大。2023年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达8400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1%。新就业形态为越来越多劳动者提供了就业新选择和职业新赛道,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就业途径之一。
开展工会维权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三年行动,2021年至2025年上半年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2095万人;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权益保障政策,累计办理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2万余件……报告所展现的每一项数据,都折射出各部门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同时,报告表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和维权工作面临较大挑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形式复杂、流动性强、行业组织分散、兼职普遍,传统工会属地化组建和管理方式难以适应,建会难度大、覆盖面不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普遍面临工作时间较长、强度大、社会保障相对不足、报酬规则不透明等问题,加入基层工会联合会虽解决了入会问题,但服务、维权等方面的针对性、广泛性还不足,制约了相关工作的持续推动。
彭清华副委员长表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保障亟待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流动性强、兼职普遍,组织起来难度大,工会覆盖面有限。部分平台企业及其合作企业对工会组建和工会工作不积极,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如何依靠以传统劳动关系为主的法律法规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一个新的课题。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政策,强化协商协调,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能力和效果。”
“原来以单位就业分配任务的生产方式、在生产流水线工作的工人日趋减少,以分包方式完成任务的就业形态越来越多。因此,工会在新就业形态与灵活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需要强化。通过制度创新,把无固定单位工会保障权益的就业群体放在工会组织的日常工作之中,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全国人大社会委委员张翼说。
汤维建委员也关注到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问题。他认为,工会组织应当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工会权利的保障,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扩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入会渠道。“一是,对于建立劳动关系或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情况,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加入用人单位工会;用人单位未建工会的,可以加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会或区域性联合工会。二是,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加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会或区域性联合工会。三是,对于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情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加入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劳务派遣单位未建工会的,可以加入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的工会或区域性联合工会。应当对上述入会渠道进行整合与明确,制定专门的政策文件予以保障;推动各地出台相关的工作办法。长期来看,要继续充实和完善工会法,出台专门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律法规或规章。”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