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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机制
山东省济宁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关于“扩大代表对于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等有关规定,探索建立“一单一表一档案”机制,推动代表更好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
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全过程纪录
首先,梳理问题成“一单”。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前,根据监督议题,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征集人大代表意见、收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小分队先行调研等方式,确定监督的重点内容和问题,形成《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重点关注问题清单》,并据此对参与监督活动的人大代表作出分工,逐一列出每位代表重点查看什么现场、了解什么情况等。其次,活动情况汇“一表”。人大代表通过参加座谈、重点询问、调阅资料、现场查看等各种方式,对监督活动情况进行全程记录,实名制填写《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活动情况登记表》。活动结束后,对“一表”进行全面梳理分析,为形成高质量的监督工作报告提供扎实依据。再次,监督实绩建“一档案”。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工作室结合代表“一单一表”填写情况,对所联系的市直部门建立《市直联系部门监督实绩档案》,如实记录其配合监督工作情况,如参加调研座谈表现、工作汇报材料质量、监督活动参与程度、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等,同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情况分析,每年底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代表工作和常委会监督工作实现“两促进”
参与监督活动的人大代表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注重发挥专业特长,结合各自熟悉的行业和领域,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基层实际情况、群众呼声期盼,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在2025年开展的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中,代表们深入4个县市区、7个单位场所,围绕城市大型综合体、水上交通、市政工程、大型游乐设施、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进行“四不两直”调研和集中检查,在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指出5个方面问题,围绕4个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为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充分准备。同时,“一单一表一档案”机制也推动充实了代表履职档案,形成代表工作与监督工作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代表们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识明显增强。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