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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促进中央法务区建设决定

聚焦涉外涉海涉企法治服务

来源: 法治日报  浏览字号:
  10月23日,山东省青岛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票通过《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青岛中央法务区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青岛市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之举。
  创新实践
  当改革进入深水区、当开放迈向新高地,法治如何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青岛市给出了创新方案:建设中央法务区,以法治资源的系统集成,赋能高质量发展。
  青岛向海而生,承载着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等重任,肩负着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光荣使命。国际贸易往来频繁,海洋经济纵深推进,企业“出海”势不可挡——所有这些,都需要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决定》的出台,恰逢其时。它明确了中央法务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目标定位、重点任务、工作机制,构建起系统完备的法治框架。这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服务发展大局的创新实践,展现了青岛市决策者的远见卓识。
  立法筑基
  法治建设,立法先行。青岛市从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组建工作专班深入调研,到全面梳理建设实践;从广泛征求意见、多次论证修改,到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视察优化;从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到向市委专题报告,最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全票表决通过——每一个环节都严谨规范、每一次修改都凝聚共识。
  《决定》的立法过程展现了三个鲜明特点: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扬民主,汇聚各方智慧共识;立足青岛实际,突出地方特色优势。这使得《决定》既具有法治权威,又富有实践生命力;既服务当前需求,又引领长远发展。
  “三涉”赋能
  青岛中央法务区的生命力在于特色,竞争力在于专业。《决定》精准把握这一要义,突出“涉外、涉海、涉企”法治服务特色,打造核心竞争力。
  在涉外法治服务上,聚焦国际贸易摩擦解决、国际商事纠纷调解、跨境投资法治保障,建设涉外法治引领地,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在涉海法治服务上,围绕海洋强国战略,发展海事仲裁、海洋环境保护、航运法律服务体系,服务青岛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在涉企法治服务上,瞄准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提供全链条法治保障,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涉”特色犹如“三驾马车”,拉动青岛中央法务区在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道路上前进,向着“法治要素聚集地、法治创新策源地、法商融合隆起地”的目标奋进。
  实践示范
  《决定》的出台,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了地方样本。
  探索法治资源优化配置的新路径。通过空间集聚和制度创新,打破法治资源条块分割,实现审判、检察、仲裁、公证、律师等各类法治要素的协同联动,形成“1+1>2”的聚合效应。
  创新法治服务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将法治从外部保障提升为内在要素,让法治成为核心竞争力,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写下生动注脚。
  彰显地方人大在法治建设中的新作为。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依法推动改革创新,展现国家权力机关服务发展大局、“走在前、开新局”的担当精神。 (记者 曹天健)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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