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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在四川检查
9月15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雪克来提·扎克尔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组在四川省开展执法检查。雪克来提·扎克尔指出,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通过推动森林法有效实施,依法促进美丽中国建设,保障森林生态安全和林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成都市、眉山市、雅安市等地,紧扣法律条文,实地检查了各地开展城乡造林绿化、“森林四库”建设、林业特色产业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有关情况,随机抽查了森林防火、国家储备林建设、林木良种使用等情况,并听取了四川省贯彻实施森林法有关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四川省贯彻实施森林法责任明确、落实到位,依法保障森林生态安全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坚持林草事业、林草产业“两业并举”,持续加强林业资源管护、深化林业领域改革,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现代林业发展动能不断增强。
雪克来提·扎克尔强调,要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林业改革发展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法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依法强化林地林农权益保护、依法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依法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为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记者 赵晨熙)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