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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

完善罪犯教育改造措施

来源: 检察日报  浏览字号:
  9月8日,监狱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二次审议。
  为提高监狱刑罚执行工作质量,修订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经监狱长批准,罪犯可以与其他有利于其改造的人员通话、会见;监狱应当根据罪犯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造方案,并动态调整;监狱应当加强同社会力量的联系和合作,发挥社会力量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作用。
  二审稿进一步加强对监狱及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一是关于监狱人民警察行为规范,增加违反规定使用警械、武器和泄露工作中相关信息的情形。二是对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死亡的处理程序作出进一步规范。三是增加规定追究未依法履职行为责任,应当综合考虑行为的事实、性质、危害后果和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等因素,依法处理。
  二审稿还增加对罪犯进行出监前教育的规定,规定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修改有关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对有关外国籍罪犯刑罚执行和管理作出规定。(记者 周蔚)
 
编 辑: 王君瑄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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