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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国家公园保护

来源: 人民日报  浏览字号:
  9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草案)》。此前,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该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提出,国家公园建设应当坚持生态优先、从严保护,建议充实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的内容。对此,草案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立法目的,增加“国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的规定,充实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内容等。
  有意见建议完善公众参与国家公园保护的规定,进一步体现国家公园全民公益性。草案采纳这一建议,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国家公园保护,开展多种形式的自然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培育全社会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指导、扶持有关居民、企业等积极参与国家公园的保护;国家公园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与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共同保护国家公园周边自然资源,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建设周边社区。
  此外,草案还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园管理措施,明确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增加“设立国家公园后,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将国家公园作为特定区域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对拟开展的生态修复活动和原有居民生产生活活动等作出安排”等规定。(亓玉昆)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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