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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责于行显担当 向民而行启新程
——江苏探索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迈出新步伐
当夏末的余韵与初秋的序曲交织,我们以行动立约:担责于心,履责于行。
8月26日,在泰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听取部分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作为一项特别的议程安排引起了与会者的更多关注。

“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坚持履行岗位职责与执行代表职务紧密结合,作为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在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中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好,在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中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运行好”……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以普通人大代表的身份回到原选举单位,向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这是江苏省省直单位省人大代表首次向原选举单位口头报告个人履职情况。
“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新修改的代表法与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相衔接,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制度,在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基础上,增加规定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
行有规、谋后动。省人大常委会以新修改的代表法为引领,认真领会和把握对代表履职的最新政治要求,结合江苏实际,加强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工作,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推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聚焦“为民初心”
探路代表述职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是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举措。代表向人民报告履职情况,亮的是履职成效,见的是初心使命。
应势而谋,及早起步。江苏是最早提出“完善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的省份之一,早在2009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就指导基层人大推进“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即建设好“人大代表之家”、积极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完善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截至2009年底,全省有32%的县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正式开始基层人大代表活动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之路,这也是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最初的实践形式。
此后多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一直步履不停,积极探索推进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不断加强服务、支持、保障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行权。
夯基垒台,积厚成势。2015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印发《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试行)》,提出“省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向原选举单位报告一次履职情况”的要求。2020年,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的通知》,明确“省直单位省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采取以省直代表小组为单位报告形式,由各代表小组召集人代表本组向原选举单位的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主要采取口头报告的形式。”并要求全省各级人大提前制定三年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计划,在任期内实现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2021年再次修订加强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相关制度,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
这与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相关要求是一致的。“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2022年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首次从法律上将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的范围从“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扩展到地方各级人大代表,今年新修改的代表法作了相应承接。至此“代表应当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相关的法律规范日趋完善。
探路先行,深耕不辍。今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再次先行先试,专门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对此作出安排,确定在泰州开展先行试点,并研究通过《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本届内实现省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报告情况作为代表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为换届时推荐连任代表候选人提供重要依据。
聚焦“关键环节”
破题履职报告
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无论直接选举产生、还是间接选举产生,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都是代表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现阶段、现实层面组织好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是其中的关键环节。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围绕操作层面,精准破题,积极探索代表报告履职工作路径。

“作为省人大代表,严格落实代表法,大会期间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闭会期间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和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督办等活动,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在此次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樊金龙代表认真介绍了本届以来自己履职情况,并表示,今后将始终以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指引,更加注重把人大工作放到全省大局中谋划推进,更加注重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推动江苏人大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此前,省直单位代表报告履职情况,是由小组召集人代小组作小组整体履职情况报告。作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樊金龙代表面对面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报告个人履职情况,带头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总结当选代表以来的履职情况,为其他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作出示范。此后,省直单位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个人履职情况将成为常态。
据悉,在10月份召开的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还将有两位省直单位省人大代表口头报告个人履职情况。
此次会上,泰兴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葛斌、泰州市姜堰区励才实验学校常务副校长杨凤辉、兴化市中医院主任中医师朱杰等3位泰州市的省人大代表一同作口头报告,朱菊萍、范敏、赵映敏、薛超、沈宇清等5位省人大代表提供了书面报告。代表们在报告时如数家珍,纷纷向原选举单位展示自己近年来“履职闪光点”:
“我依法参加大会选举和表决,会议期间共提出‘解决县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基本金’、‘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人防工程与城市建设融合发展’等建议 3 条。”葛斌代表一一报告了近期的履职经历。
“我领衔提出‘关于协同筹建南京中医药大学大健康产业研究院的建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药品目录、加强监管的建议’等建议6项,以及‘关于制定《江苏省托育服务条例》的议案’1项。”朱杰代表在会上翔实介绍。
集结动员,深受感召。在会上作履职情况报告的杨凤辉代表,激动表示:“现场报告三年履职情况,对我来说既是压力更是动力。亲身感受到来自人民的监督和鞭策,来自群众的期盼和要求,作为代表的使命感、责任感更强了,我将继续探索‘代表+团队+N’模式,吸纳教育、法律、心理学等多领域专家参与,让‘奉杏人大联络站’从‘五人战斗’升级为‘组团服务’,不断提升联络站服务能力,努力将人民群众的‘愿望清单’转化为可感可及的‘幸福账单’。”
泰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第二次全体会议结束后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履职报告进行审议,会后形成审议意见将反馈代表本人。
分组审议时,刚聆听省人大代表履职报告的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们心有所感——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司工委副主任朱承敏表示:“樊主任作为泰州选出的代表,带头向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为我们树立了标杆。几位省人大代表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民主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显著,体现了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也成为我们各级代表的榜样。”
泰州市人大代表、靖江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徐红霞在参加分组审议时表示,樊主任的履职报告,是一份政治站位高、大局意识强、为民情怀深、工作成效实的优秀答卷。
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陈士宏最近两天专门在网上搜索了解全国各地省级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代表报告履职工作,他认为,这次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报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是全国率先之举,是真正探索性、开创性的工作。
代表们纷纷表示:这种“看得见人、闻得见声”的报告形式,让人深受鼓舞,代表的出色成绩、履职故事,将有力激励其他代表们深入扎根一线,将代表职责融入发展大局,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
聚焦“实践课题”
答好履职考卷
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云直播间”里,4名人大代表通过屏幕向500余名选民“屏对屏”述职,选民留言区滚动显示:“希望多关注老旧小区停车难”、“建议加强社区养老服务”。
镇江句容县白兔镇人大分期分批组织代表回原选区述职,实现每届期内辖区代表述职全覆盖。
在常州溧阳市,对代表们的履职情况进行量化现场打分,结果作为优秀人大代表评选和代表连选连任提名的重要依据。
泰州兴化市千垛镇“水乡议事厅”内,渔民代表与选民围坐船头,用方言土话讨论河道清淤进展,选民们当场填写着《评议表》……
围绕“人民代表如何更好为人民履职”这一时代课题,江苏省多地持续深耕探索,多年来在人大代表述职方面都有各自的创新和突破。作为全省的试点地区,泰州市人大常委会较早开展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在全面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基础上,致力构建“计划—部署—实施—记录—反馈”闭环监督链条,推动履职报告从“单次活动”向“长期工程”升级。
各地积极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做法。泰兴市人大“县级+乡级”、“规范+特色”、“询问+测评”三项协同推进;海陵区人大打造“口头+书面”、“线上+线下”、“固定+流动”多场景报告模式;高港区人大明确“4+3”履职报告撰写标准;靖江市人大提炼出“四用”要求,实施“双清单”机制,代表根据选民提出的意见,建立“履职短板清单”和“民生诉求清单”,逐项整改销号……
“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不是‘交卷’了事,而是依法履职‘再出发’。”泰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认为,人大代表的每一次履职报告,都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生动诠释;每一份审议意见,都是对“人民至上”的郑重承诺。
省市县同题、上下级联动,基层的创新还在持续。
正是秉持“担责于心、履责于行”初衷,省人大常委会锲而不舍推动代表述职、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不断前行。
今年,新修改的代表法实施后不久,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扩大会议,部署相关工作。樊金龙多次率队到宿迁、泰州等地,走访各级人大代表,调研了解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并在调研中强调,代表回原选区或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是各级人大代表回望初心、砥砺前行的有力抓手,是各级人大依法履职、创新监督的生动实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依照法律规定,把握关键环节,健全工作流程,扎实做好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推动代表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今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围绕开展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工作实践,认真总结各级人大的经验做法,推动代表工作和代表能力的不断精进,努力答好新时代“不负人民重托”的知行答卷。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