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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中国人大》全媒体记者 赵祯祺 通讯员 刘秉才

来源: 《中国人大》杂志2025年第14期  浏览字号:
  挽住云河洗天青,闽山闽水物华新。
  福建素有“山海画廊、人间福地”的美誉,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奋斗精神。福建也是改革开放的重要先行地,有坚实的实体经济、多区叠加的政策优势,承担着先行先试的多重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福建工作17年半,开创性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理念、推进了一系列重大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亲临福建考察,强调要扭住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目标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
  “法者,治之端也。”自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福建省9个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从本地立法需求出发,走特色化立法道路,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222部,26项创新经验获国家、省级推广,以有为、有力、有效法治供给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定文化自信,赓续八闽文脉
  从武夷山到福建土楼,从泰宁丹霞到鼓浪屿,再到“一生至少要去一次”的泉州古城、非遗民俗火爆“出圈”的福州……近年来,福建省各设区的市立足各地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聚焦历史街区、非遗技艺、文化遗存等方面内容,以法治方式推动文化根脉赓续传承。
  作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世界遗产之城,泉州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获批地方立法权后,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市情,将历史文化保护立法放在重要位置,通过点(海丝史迹、世界遗产点、华侨历史遗存)、线(一条河、一条街)、面(历史文化名城),从文化遗产保护到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构建起具有泉州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法规体系,以法治方式守护城市的“根”与“魂”。
  2021年,“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对遗产的保护管理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保护为主、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制定《“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着力保护22处代表性史迹及其关联环境所构成的整体,助力打造世界遗产保护利用典范城市。
  这部法规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同年,泉州文旅产业也交出了一份令人瞩目的成绩单:全年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1亿人次,同比增长16.8%,国庆假期入境游客数量位居全国第三,彰显了法治赋能文旅产业发展的澎湃动力。
  作为另一个“海丝”重要门户,福州亦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福州被誉为“榕城”,自北宋时期植榕成风,至今古树名木众多,是弥足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
  一直以来,福州高度重视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为调整原法规中不适应当前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形势的内容,2023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修订《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将中心城区之外的古树名木纳入法规的管理范围,创新设立提级保护制度,实行数字化保护管理,鼓励挖掘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等价值。
  修改后的法规既有效衔接上位法,又突出福州特色;既注重古树名木的保护,又充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形成了全覆盖、全链条的保护管理体制。自2024年法规施行以来,福州市上万株古树名木已实现棵棵有人管,有30株濒危古树名木获得抢救复壮。古树名木得到法治守护,为这座城市增添了无尽的绿色与生机,也为居民生活带来了无限的舒适与美好。
  不仅如此,福州的摩崖石刻也历史悠久、精品众多,石刻字体涵盖篆、隶、楷、行、草等多种书法形式,具有较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福州市以摩崖石刻为切入点,制定摩崖石刻保护规定,针对全市摩崖石刻保护存在底数不清、保养和维护措施不健全等问题,在法规中设置了普查登记、保护名录、分级保护等制度,对更加有效地保护和传承摩崖石刻等闽都历史文化作出制度安排,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筑牢生态屏障,守护绿水青山
  八闽大地多山、多水、多绿,“清新福建”的金字招牌蜚声中外。作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交出了优异的绿色答卷:2024年,9个设区的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8.3%,主要流域国控断面优良水质(Ⅰ—Ⅲ类)比例首次达到100%,森林覆盖率65.12%,连续46年居全国首位。
  生态之美,离不开法治之力。
  福建省各设区的市围绕流域治理、污染防治、资源管理等方面内容,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法治体系。
  九龙江是福建省第二大河流,流经龙岩、泉州、漳州、厦门四市(以下简称“四市”),是闽西南的重要水源,也曾面临“九龙治水”的困境。2019年,四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2020年12月,四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分别报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作为全省首部协同立法,通过制度设计,强化主体责任、细化责任清单,曾经“各扫门前雪”的分段保护变成“共护一江水”的责任链条,为提升流域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供法治保障。
  位于闽西的龙岩市长汀县,曾是我国南方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之一,“山光、水浊、田瘦、人穷”道出了当时的发展困境。经过长期的艰苦奋斗,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如今的长汀“荒坡渐披绿装、沟壑重盈生机、溪流恢复欢唱”。
  为切实有效推进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10月,《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在全国率先出台规范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也是福建省首部设区的市关于水土保持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汀水土流失治理作出重要批示的重大举措,以立法将现行有效的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固化下来,率先提出水土流失治理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理念,让水土流失区群众共建共创共享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念好山海经,打好生态牌,立法要先行。长汀经验、河湖长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湖区整治……福建各设区的市密集制定地方性法规,用法治之力不断续写“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生动篇章。
  2020年2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对筼筜湖整治创造性提出的“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20字治湖方针,精心打造最美城市会客厅。宁德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创新生态资源保护“三评三入三促”履职机制,即:立法“项目立项评估、立法过程评估、立法后评估”,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监督“促责任落实、促条款执行、促问题解决”,打出立法、监督、决定“组合拳”。这一机制在宁德三都澳海域生态资源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莆田市河湖林田长制条例》,建立了河湖林田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制度体系。漳州市人大常委会把解决漳州生态环境问题作为地方立法的首要任务,先后制定市区内河管理规定、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0部实体法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形成法治合力。
  增进民生福祉,提升治理效能
  人民需要什么法,就立什么法。福建省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出发点,以立法“小切口”破解民生“大课题”,做到民之所盼、立法所向。
  位于闽北的南平,森林茂密、溪河纵横,是武夷山国家公园所在地、闽江发源地,是一座典型的依水而生、因水而起的东南山地丘陵城市。2021年,南平市成功入选国家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制定《南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着力保护和利用城市自然山体、河湖湿地等生态空间,构建良好的山水城关系;2023年11月,制定《南平市城市防洪排涝管理办法》,作出划定城市防洪排涝工程设施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制度设计,设置了城市防洪排涝的蓝线管理、黄线管理、联排联调管理等特色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南平市海绵城市立法实践作为可复制的政策机制进行全国推广。
  种子是农业发展的“芯片”、粮食安全的根基。地处武夷山脉与戴云山脉之间的三明市,具有杂交水稻制种天然隔离带保护和水稻育种逆境选择的自然条件。这里,一粒粒种子正破土成“链”,汇聚成中国种业版图上举足轻重的力量。2023年11月,三明市出台水稻制种领域地方性法规——《三明市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管理规定》,重点解决种子生产基地不稳定、种子生产法律关系混乱、生产行为不规范等制种产业快速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助推三明从杂交水稻大市向强市迈进。
  分级诊疗,让群众更有“医”靠。分级诊疗制度是我国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内容之一。莆田市于2017年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的“急慢分治、上下联动”试点工作,2019年又探索联合病房模式,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巩固分级诊疗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2024年11月,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分级诊疗促进条例,通过价格机制、医保政策、药品供应、薪酬倾斜等措施健全相关机制,以立法明确“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工作的服务模式、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有力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十年法润,八闽治新。再启征途,大有可为。
  福建省各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地方人大的新使命新任务,以高质量立法助力福建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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